【法律分析】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
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
另外,办理总机构提供的此项目所属部门管理的证明文件;4、后面,就是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放给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需在10日内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具体相关核销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外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法律依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
(一)《外管证》的开具
“一地一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简化资料报送。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二)《外管证》的报验登记
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
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
(三)《外管证》的核销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并结清税款。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外管证怎么办理法律分析: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
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