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评估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评估企业税务遵从风险,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具体步骤如下:
资料搜集:收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业务合同、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纳税申报证明等相关资料。
分析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点。
评估风险:对存在的税务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发生概率,判断风险的严重程度。
制定对策: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实施对策:将制定好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到实际操作中,确保企业的税务风险得以有效控制。
监测评估:对实施的对策和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税务风险得到长期有效控制。
税务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核心是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税务情况,找出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税务风险评估是指什么为防控税收风险,税务部门上线了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系统,根据纳税人财务数据、申报信息等对企业税收风险高、中、低三个等级。
对税务评定企业高级风险的,作为稽查案源移送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对税务评定企业中级风险的,开展纳税评估,对税务评定企业低级风险的,由企业自行进行核查和风险排除。
玉溪注册公司:四步走破解“先票后款”财务风险在实践中,企业交易一般可分为现销和赊销。
现销一般是直接收款时开具发票,发票风险较小。
而赊销一般是“先票后款”,这就为发票风险管理带来了难度。
企业需要制定完整的发票管理流程,规避相关风险。
近日,法知网有一则报道,浙江省台州市三门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原告(一家创业公司)所主张的以发票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加工合同关系,不予采信。
另有一则《中国法院网》报道,关于江苏省南通二建集团公司(简称南通二建)与新疆创天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新创天)之间的款项纠纷,最高法院认为新创天持有南通二建开具的发票,而南通二建没有举出相应反证证明对方(新创天)未支付款项,因此认定已付款项。
三门这家创业公司以已开具发票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被法院驳回;而新创天公司仅以发票来证明已支付款项,被法院采纳(对方无反证材料),因此无论法院的判决如何定性,充分说明了企业对发票管理的重要性。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相关法规,发票也是税务部门“以票管税”的法定依据。
企业如何管理好发票,是企业管控税务风险、资金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在实践中,企业交易一般可分为现销和赊销。
现销一般是直接收款时开具发票,发票风险较小。
而赊销一般是“先票后款”(特殊经营合同除外),这就为发票风险管理带来了难度。
企业需要制定完整的发票管理流程,管控相关的风险。
流程如下:一、签订交易合。
交易发生前(交易洽谈阶段),业务部门(洽谈方)双方需拟定交易合同,合同中不但要对交易质量等进行约束,还要对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发票票种(税率)、发票送达时点进行书面约定。
付款方式为什么要约定?因为,根据现有的企业交易方式,现金交易已渐渐减少,一般企业都具有非现金交易工具。
所以为了避免资金风险和虚开发票风险,交易双方应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这样约定的目的是保证后期查询付款路径清晰可寻。
如果付款方只得接受现金交易,那也要在合同中约定:收到现金款项时,收款方需出具合法的统一的“收款收据”交给付款方。
为什么要对发票票种和税率进行书面约定?因为,增值税发票有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有17%、13%、11%、6%等,纳税人又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得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向消费者个人开具。
所以,在合同中对发票票种和税率进行约定,这样可免除因发票票种和税率不同,而引起交易双方纠纷,这在现实中不乏其例。
合同款项的付款时间是怎样的?付款时间一般可分为交易前预付部分款项、按交易进度付款、交易结束后全额付款等。
那么发票如何相应开具呢?一般来说,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开具发票。
如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增值税纳税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但在实际中,有的企业由于对账时间较长,当月业务发生当月确认收入申报增值税,但发票要到下月或下下月才开具收款,开发票时间与增值税纳税时间不统一。
有的淡旺季企业甚至出现当月发票金额大于申报增值税金额(旺季收入在淡季开票),这就要求企业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管理好本企业纳税申报表,这也影响后期红字发票管理。
按期对账。
交易双方进行按期对账是开票前的必备财务工作,特别对于合同期内有多笔交易的企业,在开票之前必须进行双方对账确认金额。
这样做的目的是交易双方对交易金额认同确认,也是收款方开具发票真实性的重要凭据,也防止因合同金额没有最终确认而产生开具红字发票问题。
发票开具及送达。
先票后款,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交易模式。
收款方开具发票要有法定依据,就是要根据交易合同和交易验收成功凭证(包括双方对账确认凭据)开具发票。
发票存根联要与开票依据存档备查,以备税务部门检查。
开票企业要加强发票开具申请管理,也就是发票申请方为经办业务部门,发票开具方为财务部门,发票存根联保管方是财务部门,这样可杜绝重开发票的风险。
发票开具以后,收款方要以专门的方式递送给付款方,并要求付款方填写回执,以防发票丢失风险。
款项结算。
付款方在收齐交易合同、对账确认单、发票时,安排付款。
如果以现金方式支付,需收取收款方盖章签字的“收款收据”,以确保付款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在企业财务管理上,“签订交易合同——合同履行验收——交易金额确认(对账)——开具发票——收款(付款)——发票存根保管”是“先票后款”交易的必须流程,只有全面实施这套流程,才能避免给企业带来交易麻烦和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