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营改增后新专案预收售楼款预缴增值税和确认收入后该怎样进行会计核算? 其实增值税是不用计算的,直接在做营业收入时做应交增值税即可。借款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预缴增值税。贷款为银行存款。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不征收增值税的专案: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专案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征税范围: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专案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专案(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收入怎么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释出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对预收款和开票的增值税纳税时点很明确,对书面合同约定了付款日期的也容易判断,但对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未开票、未收款的收入部分(基本属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增值税纳税时点即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如何判断“服务完成的当天”,就有些模糊了。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了收入,会计上已确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可认定为(阶段)服务已完成,应该算达到了纳税时点,即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该计缴相应的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前预缴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怎样办理开增值税发票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银行利息收入该怎样交增值税 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二房东预收租房款缴纳增值税吗 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商铺租赁应缴纳房产税,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租赁税。 该法规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营改增后,利息收入怎样算增值税? 1、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
营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非常关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够抵扣的问题,如果借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则对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绝对是一大利好。
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照应收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而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则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入销售收入吗 不计入。 营改增后,企业在会计上是按“不含税金额”计算收入的,增值税金额在会计上确认为企业对税局的负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营改增后预收的房屋租赁缴纳增值税后,当期收入如何确定,怎样做相关 收到租金时,贷方做预收账款,同时计提销项税(因为发票已经开具,不计提税金就和税务系统销项税额不相等),在月末按受益期结转收入时,不再计提税金
营改增后房地产预售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专案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款)÷(1+11%)。 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款)÷(1+11%)×11%。 例: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甲企业销售一套房产,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10万元,假设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为400万元。则甲企业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销售额=(1,110万元-400万元)÷(1+11%)=639.64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110-400) ÷(1+11%) × 11%=70. 36万元。 根据财税[2016]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规定,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对于不含税收入,目前存在三种计算方法,下面以上述例子分别说明。 在上述例子中,含税收入为1,110万元,则不含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即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税率),这是不含税收入的第一种计算方法。 同样在上述例子中,含税收入为1,110万元,增值销项税额为70.36万元,则不含税收入=1,110万元-70.36万元=1,039. 64万元。 即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不含税收入的第二种计算方法。 不含税收入的第三种计算方法是在上述例子中,我们还看到的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计算的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款)÷(1+11%)=(1,110万元-400万元)÷(1+11%)=639.64万元。
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开始销售时开具发票需要缴纳什么税金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开始销售时开具发票需要缴纳什么税金 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销售时开具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金。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适用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附加税没有变化,还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房地产企业开具发票应注意: 1、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2、房地产销售个人的,不能给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怎么开具发票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专案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 *** 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专案,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 开。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要缴纳的税有哪些 一、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专案有几十种。 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二、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94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98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之后开具什么发票 如果全面实施之后, 肯定要开增值税发票了。 如果您的问题得到解决,请给与采纳,谢谢!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前己售开发产品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房地产营改增政策以及相关的过渡政策现在还没有正式出台, 你的情况还没有明确答案,所以只能耐心等著吧。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前在地税预缴税款但未开具发票怎么办 2016年5月1日以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收回原发票,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房地产企业预缴营业税营改增后发票怎么开 是购房发票吗?5月份后好像是国税局开了 你要去地税局和国税局问问 其他工程方面的发票,肯定要根据最新的增值税来了,你还是问财务吧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开具给购房人的发票是专用发票吗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开具给购房人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前房地产企业开具的预售款发票怎么处理 有种方法:用增值税发票对应开一张负数,和以前营业税的预售款发票一致,选税率0,和原发票放一起,留税务备查,再开张新增值税发票,到地税去退以前的营业税金。在2017.12.31前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受客户预收款需要开发票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所有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缴纳税款。收预付款是可以全额开具发票的
营改增后异地施工预缴的2%增值税如何缴纳?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提前征收税款称为预征,主要是国家为了财政收入的及时、稳定入库,以及诸如战争的非常时期的税款的征收。清朝末年至国民党政府时期,预征时间都比较长。解放前四川有些地区税款已预征到二十一世纪初。
我国现行所得税按全年实现的所得额计算税款,而在盈利企业一般每月均有利润,所以税法规定“按年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除所得税,其他各工商税种均不实行预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