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前转移资产的,如果是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该行为无效;如果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有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行为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想知道破产程序中 债权人 转让债权的规定,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 债务人 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 清算 组清偿 债务 或者交付财产”。
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 民事纠纷 案件尚在 一审 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
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 管辖权 的一个重要理由3、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 破产财产 ,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 强制执行 ”。
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公司面临倒闭如何将所欠债务如何才能转移至另一公司由另一公司吸收合并面临倒闭的公司,也就是兼并。
兼并之后被兼并的公司解散,失去法人资格,其债务由兼并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