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大热,房屋中介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崛起。
对于渴望创业的投资者而言,在这个房产市场火爆的时代,房屋中介公司的确是值得投资的行业之一,而加盟知名的房屋公司品牌是稳妥的创业选择,但这些知名的房屋中介公司在加盟之前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那么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加盟房屋中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以及哪些房屋中介公司值得我们考虑去加盟的吧。
加盟房屋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资金创业者在决定加盟房产公司之前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无论是开业所需的各项费用还是日后的正常经营,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根据房产中介公司的品牌不同,所需资金的金额也不尽相同,一般在15~30万元不等。
场地投资房地产中介行业还需要创业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自己的经营店铺是必要前提,对于创业者而言,经营店铺可以自有,也可以租赁,租赁期根据创业者的实际需要而定。
资质为了提高房产中介公司的市场准入机制,在创业者加盟房产中介公司之前必须有相关的手续,首先是加盟品牌房产公司的加盟相关手续,其次便是工商手续,这些手续是能够保证创业者正常经营的前提。
人脉房产中介公司的经营好坏很大一部分是靠经营者自己的人脉关系,这就需要创业者在当地的房产市场拥有广泛的交际。
这样的社会关系能够令创业者获得意想不到的创业收获。
当然,房产中介公司加盟条件还有很多细节注意点,这需要创业者根据具体的房产中介公司品牌酌情考虑。
当下的社会环境,房地产的火爆还将持续,这也预示着房产中介公司的发展前景依然值得创业者期待,可以这么说。
加入房产中介行业就有了一半的成功。
哪些房屋中介公司值得加盟1、中原,创于1978年,房地产代理服务领域领先企业,香港服务名牌,房地产代理行业较具规模型企业,属于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链家,十大房产中介机构,以数据驱动的全价值链房产服务平台,提供二手房/新房/租房/旅居房产/海外房产等房产交易服务,属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我爱我家,国内著名房地产综合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行业领先品牌,中介经纪创新企业,属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1世纪不动产,于1971年美国,全球较大房地产综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房地产全链条服务业务的跨国公司,属于北京埃菲特国际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信义房屋,成立于1981年台湾,极具影响力的房屋中介连锁服务品牌,上海优秀服务商标,属于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
儒房地产,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互联网+为主导、以房产交易为主营业务并涵盖房地产营销代理、二手房中介、O2O经纪业务、新房电商、海外置业、房产资管、装修饰家的综合性O2O房地产服务品。
美南地产,香港美南控股集团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一二手房居间委托交易、金融服务为主体的O2O社区综合服务商,也是目前全国拥有13年直营实力背景的特许加盟连锁机构。
集团现在全国拥有直营及加盟店1600多个,合伙经纪人12000多名。
工程居间公司注册范围?工程居间公司注册范围: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等。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如下: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4、一人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5、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6、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7、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居间需要资质么法律分析:居间人必须要有资质。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订立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否则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