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是,成立清算组,携带股东协议,公司执照资料到工商局进行清算备案,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后,携带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理公章注销。一、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有哪些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是:1.清算备案公司应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2.公告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3.税务注销公告期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控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4.工商注销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会议决议、清算报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5.公章注销公司注销之后,应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公章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有: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股会决议解散。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主要是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因此时间都会比较长。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重庆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是什么公司注销流程 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 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 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 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注销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重庆企业注销简易流程法律主观: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这种情况对于企业来说是不稳定的一种行为会导致营业执照不能够继续使用,那么企业营业执照如果需要注销的话,流程是都要的。一、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流程营业执照注销流程:1、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2、制作清算报告;3、刊登注销公告;4、注销税务、工商代码等。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地点到当地工商部门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