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登陆国税网;
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点击右上角的登陆;
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即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
点击全部功能;
点击登记,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
外经证核销流程外经证核销流程:
访问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
(1)外出经营地名称;
(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
(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
(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
(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外经证已交过税,但是丢失了,现在要核销,怎么办这个问题没人回答,我来简单说一下。
最好是去给你开具外经证的税务机关那沟通,他会告诉你怎么办。
常见的办法有:
到公司里找已经纳税的税票,申报表等来证明你已经纳税了
到经营地开具已经纳税的相关证明。不过这个有点难。。。
税务机关实在难说话,你只能去找税务代理帮忙解决了。
详情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