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在跨省转移之前必须准备好各种证明手续,包括年检证照和税务登记注销。如果有缺失,就一定要尽快的补办,并将税务登记注销完毕,保留好税务机关下发的企业税务注销通知书。
第二步:有注销手续就要有接收手续。企业要持企业已办理年检的执照副本和公章、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区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及接收函手续,保留好由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及迁移接收函。
第三步:办理提档手续。持企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和迁入地工商部门接收函,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提档,一定要保管好工商档案。
第四步:在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持企业工商档案、名称变更通知书、迁入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原件、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营业场所变更手续。
第五步:去原注册地市级质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持新营业执照副本、变更通知书、新旧公章、代码证正副本及应用卡、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原注册地市级质监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
第六步:办理迁入地新代码证。持新营业执照副本、新公章、变更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原注册地质监局迁出手续,到迁入地市级质监局办理新代码证及新应用卡。
第七步:办理新税务登记。持新执照副本、新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新公章、变更通知书、公司章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验资报告、原注册地税务机关注销通知书,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步:办理基本户注销手续。持新的全套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新旧全套公章、变更通知书,办理原基本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跨省迁移注册地流程公司跨省迁移是可以的,其办理迁移具体手续流程如下:1、工商执照迁出2、工商执照迁入3、税务迁出4、税务迁入5、税务核税6、工商执照迁出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税务跨省迁移流程法律主观:具体流程是: 其一、进行税务申报; 其二、对发票、金税盘、税控盘进行处理; 其三、在办理税务迁出的同时,对 社保 办理迁出手续; 其四、申请办理清税证明; 其五、向新址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完成税务迁入。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