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依法 纳税 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达到纳税标准的,是需要及时申报税收的。企业的税负是很重的,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需要做好税收筹划。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利用 税收优惠 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 公司 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 地税 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 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如何税务筹划选择税务筹划空间大的税种
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
符合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
改变纳税人构成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比如在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轻。
影响应纳税额的基本因素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纳税依据和税率。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了一定的空间。
重视财务管理环节
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都有税务筹划的工作可做。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划就有节税优势。
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核心内容: 核定征收+有限公司个独个体(点击咨询) 税收返还奖励凭证单据(1分钟前更新) 大额个体户核定征收【税收园区】
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准 一.适用对象 1.适用于新注册的个体户.临时登记户应纳税.申报方式.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审批征收方式等资料。 2.适用于个体户.临时登记户申请定额调整或变更征收方式。 二.所需资料 1.《双定户经营申请(调查)验证表》 2.增值税提供《增值税定期定额纳税核准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三.办理流程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经营者,应当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征收方式审批申请。逾期未办理申请手续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批准应纳税额。 2.首次申请定税的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完成批准前依法申报纳税。 3.双户申请调整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原核定的纳税定额不得停止执行。调查情况与经营者申请情况一致的,按照调整后不调整前的定额调整原则合理调整应纳税额。情况不一致的,不予调整。 4.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额或者应纳税额调整20%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对核定税种有异议或者实际经营活动超出核定税种范围的,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
咨询方法及声明 1.各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咨询电话: 南城2242979;万江228789; 冠城2248836;石龙15630121999; 中堂881750;麻涌882933;_88875007 石碣15630121999;道_88836082;洪梅15630121999 厚街858167;沙田8860208; 寮步15630121999;大朗15630121999; 清溪8773203;塘厦8729075;凤岗8777222; 谢岗876749;常平83077; 横沥8371018;东坑8380622; 石排865612;茶山8648623;松山湖15630121999; 望牛墩8858153;大岭山8562788;樟木头8714007; 2.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 声明:本指南内容与实际操作程序(含所需材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程序(含所需材料)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需查询或反映相关情况,请登录东莞地方税务网站或拨打12366-2。
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定期定额征收 也就是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是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主要适用于生产。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符合《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也就是说,根据纳税人的收入,乘以批准的征收率,具体征收率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对于个体户,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务识别信息查看个人所得税验证情况。 (1)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营业额的,以应纳税营业额和核定税率为基础,取得应纳税额; (2)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营业额的,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基础,取得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金额,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再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据.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完善,可以属于个体户核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率-快速扣除 成本是指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费用及其他消费。如:购买原材料的材料款购等。 成本是指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相关费用外。例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用.门店的房租.购买包装盒或袋子、印刷传单、交通、接待供应商餐费.烟.葡萄酒等本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人.农村合作社.农场属于免税行业,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不要暂时节省成本.或者太麻烦,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者不要发票,然后让借据收入账户,导致最终付出更高的代价,发票是责任,发票是权益。
个体户如何核定征收? 个体经营者的核定征收方式有两种:(1)定额率征收:主要面向个体经营者,直接核准所得税。(2)核准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主要面向一般纳税人,按总收入或成本的具体金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方法:收入*核准率*税率-快速扣除 拓展资料 1.什么是个体户核定征缴? (1)个体经营者:我国公司类型一般分为公司企业和非公司企业。其中,个体经营者为非公司企业,全称为个体经营者,经营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企业不同。公司企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2)从税法所得税的角度看:个体经营者在税法中,其特点属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目为“经营所得”,不缴企业所得税。 (3)个体户核定: 1合规流∶主体公司与个体户签订服务合同 2资金流∶主体公司为个体户付款(注明费用) 3发票流∶个体户向主体企业开具发票(可开具专票) 2.核定征收适用于哪些情况?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核定征收一般适用于个人独资.个体经营者和合伙企业。上述三类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按照规定缴纳“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成本将大大降低。 核定征收非常适用于广告业、设计业、互联网业、房地产中介、咨询管理业、文化媒体、部分工程、建筑设计等人员成本较高的行业。 3.个体户核定征缴有哪些优势? (1)税收少.税率低: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0.25%-2.19%,综合税负率一般不超过3%。有效解决年终奖金.股东分红.股权转让个税高.社保费压力大等问题; (2)公转私:纳税后,无需缴纳其他分红税,可直接公转私到私人卡自由控制,处理股东贷款不及时归还等问题; (3)处理发票问题:公司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也可以核定征收,无论公司收入如何,都可以直接根据企业的发票金额进行核准.成本和利润,处理公司无票.回扣无票.物流票不合规等问题。 如果税务机关根据您的业务地点,.行业.规模和销售情况,同意可以按定额户管理,那么他们就会套标核定征收,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会查账征收。
个体户核定征缴标准是多少? 个体户核定征收标准如下: 1.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在缴纳时为0%; 2.月营业额在2-5万元之间的,按0.6%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率缴纳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缴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纳税,其他部门纳税不变; 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1.8%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率缴纳2万元以上的部分。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法依法征收的.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个体户在一定经营场所的.一定的经营阶段.在一定经营范围内核准应纳税营业额(含营业额)或收入(以下简称定额),作为计税基础,确定应纳税额。"如何核准个体工商户税收? 了解个体经营者的核定征收方式有两种:(1)定额率征收:主要面向个体经营者,直接核准所得税。(2)核准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主要面向一般纳税人,根据总收入或成本等项目的具体金额,按事先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率计算缴纳所得额。您可以参考这个答案。具体来说,我建议您咨询专业机构,如代理机构,了解更多政策变化,并提出专业建议。
个体户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体户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类: 1.月营业额不足2万元,缴纳0%; 2.月营业额在2-5万元之间的,按0.6%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缴纳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纳税,其他部分纳税不变; 4.月营业额超过10万元的,按1.8%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法依法依法依法依法依法.行政法规规定征税不得违法.征收行政法规的规定.停征.多征.少征.提早征缴.延迟征税或摊税。农业税应纳税额依法缴纳。.批准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税务人员和税务机关依法依照法律.除行政规章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征税。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收税款的责任。.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支付.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代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执行代缴税款的责任.税收责任。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承担税收责任。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收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