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的办法如下: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然后点击“负数”;
弹出一个对话框,要求输入通知单号,输入税务局发的红字发票通知单上面的单号,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
填入需要红冲的原始发票代码、号码,填好之后点击下一步;
弹出发票代码号码确认界面,无误后点击确定,将自动填入发票信息;
将发票信息填写完全、确认无误拿着对应的空白发票进行打印即可完成本次发票的填开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发票冲红是怎么回事?如何操作?在企业经营期间,遇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发生退货时,在发票已经认证或者已经跨月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发票冲红处理。所谓“发票冲红”,是指红冲发票,也就是冲减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那么,发票冲红如何操作?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不同发票类型冲红流程不同,其大致可分为以下情况:
普通发票冲红流程
其步骤基本为:
第一步: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这样就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第二步: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注意不能输入错误的代码号码,否则下一步按钮可能是灰色无法点击)
第三步: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第四步: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就开具成功了。
专用发票冲红流程
多数情况下,专用发票冲红涉及到开具信息表,上传信息表和开具红字发票三个大的步骤。操作程序如下:
(1)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一步,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票软件左上角)-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原蓝字发票开票时间(注意:如果是成品油专用发票,还需要勾选最上方的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
第三步,确认信息无误点确定
第四步,点击打印—选择不打印
第五步,若需要开第二张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确认,若没有下一张需要开—点击取消。
(2)信息表上传
第一步,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第二步,选中要上传的信息—点击上传
第三步,显示审核通过—完成
(3)开具红字发票
第一步,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二步,选中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表之后,点击选择
第三步,检查票面信息无误—打印
到这里,销售方自己申请红字信息表,上传信息表审核获取信息表编号和开具红字发票的整个流程就完成了。
以上是对“发票冲红是怎么回事?如何操作?”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企业如对此不了解或遇到相关问题,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及操作步骤进行详细把握!
发票冲红怎么操作发票红冲步骤: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具体的发票冲红的操作流程是:
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这样就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注意不能输入错误的代码号码,否则下一步按钮可能是灰色无法点击)
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就开具成功了。
开具冲红发票的条件是:
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相应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是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是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纳税人不执行上述规定,擅自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