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务咨询:为企业提供税务筹划、税务合规检查、并购税务尽职调查和筹划、ERP税务模块设置、转移定价分析等多种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IEST可以给在巴西的中资企业寻找到合适的中葡双语人才。 市场拓展服务:为国内优质企业拓展销售途径,寻找销售机会,建立沟通渠道,促成销售,并完善售后服务。 进出口咨询:协助企业以最经济合法的方式进行进口清关,并在之后的销售业务中协助企业获得最优的税收和物流结构。 代理记账和税务申报:为在巴西的中资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代理记账服务。 财务报表审计:为在巴西的中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产品认证:为客户提供巴西国家度量、质量和技术协会(Inmetro)的认证。 不动产和固定资产估值:提供不动产估值的业务。 专业财务、会计、税务以及商务报告与合同翻译:IEST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会计、税务以及商务报告与合同翻译。
法定代表人:田宾
成立时间:2015-07-28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2000285896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589号1幢464室
企业如何做税务筹划企业做税务筹划方法如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
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
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
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
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
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
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
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
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税务筹划师是干嘛的?注册税务筹划师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税收筹划又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活动。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投资、组织、理财、交易等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并自觉地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这些活动中,强化企业的纳税观念,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目前,我国外经贸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比较缺乏,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有待加强。提高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培训,根据我国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决定在全国外经贸领域开展税收筹划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
总体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建立符合我国企业发展需要和满足企业管理人员需求的资格培训认证体系,促进税务筹划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培训对象和等级
税务筹划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对象是在各类外经贸企业或其他企业中从事财会管理工作的人员,或准备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税务筹划人员分为四个等级:高级税务筹划员、助理税务筹划师、税务筹划师和高级税务筹划师。
考核方式
按照《全国税务筹划人员考核纲要》要求;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证书管理
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经培训认证合格者,颁发“高级税务筹划员资格证书”、“助理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或“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或“高级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发证机构编号、发放,并建立证书查询系统,为用人单位和持证人员提供查询服务。
申报条件
高级税务筹划员:中等专业学校财会专业应届毕业生。
助理税务筹划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大专院校财会专业应届毕业生;
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取得“高级税务筹划员资格证书”后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税务筹划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具有大专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三年以上;
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一年以上;
取得“助理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后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高级税务筹划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具有大专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以上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三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取得“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后从事企业财会工作两年以上。
考核方式
按照《全国税务筹划人员考核纲要》要求;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考核日期:
四、七、十月份的第三个周末
税务筹划师职业背景
税务筹划师前言
税务筹划师(Taxpay strategist)。税务筹划是确立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就是纳税人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节税、涉税零风险的目的,而使企业降低税务支出而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税务筹划在国际经济发展中的应用
税务筹划产生于西方,19世纪中叶,意大利的税务专家已经出现,并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其中就包括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美国、英国等国也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在税收实践中加以广泛地应用。在税务筹划的发展历史上,欧洲税务联合会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它极大地促进了税务筹划业的发展。1959年法国巴黎,有五个欧洲国家的从事税务咨询及纳税筹划的人员有了自己行业组织 。这一方面说明在这些国家纳税筹划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与此同时,纳税筹划已成为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对其研究也全面展开和不断走向深入成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在企业经营中广泛被使用,也受到人们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跨国企业雨后春笋般的出现,这些跨国性的大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需求,进一步地促进了纳税筹划的发展。
税务筹划在中国的现状
在我国对税务筹划的研究还很少,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比较晚,纳税人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身份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二是人们对纳税筹划的思想认识偏激,把纳税筹划等同于税收欺诈,尤其是新闻出版对部门对避税方面的书籍由于担心政府部门审查,一度将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实践书籍视为“禁书”,将其打入冷宫。直接改革开放和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政策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人们的认识才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从恐惧到接受,从接受到研究,从研究到应用,逐步对纳税筹划形成了一些认识,但也有待于深化对纳税筹划理论研究和实际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
什么是税务筹划
国际专家称:“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和私人实务的安排以达到减轻纳税的活动。”“人们合理而又合法的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低的税收,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纳税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纳税筹划目标之所在。”“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税在内的一种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
国内专家说:“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务转嫁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的行为。”“纳税人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的安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纳税收益。”从国际=国内专家对纳税筹划的论述,本文将税务筹划的定义设定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代理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以期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税务筹划?目前理论界对此观点不一,首先应当肯定的是纳税筹划不等于逃脱,逃脱是建立在对税法不理解,违法的基础之上的,这与税务筹划有着本质的区别,税务筹划是指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
税务筹划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二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避税筹划;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 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四是归整纳税人帐目,实现涉税零风险。
所谓“合理避税筹划”——避税筹划与节税筹划不同,避税筹划与逃税筹划亦不同,它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二者之间,故称之为”非违法“。
“合法节税筹划”——研究避税最初产生的缘由不难发现,避税是纳税人为了抵制政府过重的税负,维护自身既得经济利益而进行的 各种逃税、骗税、欠税、抗税等受到政府严厉的法律制裁后,找到的更为有效的规避的办法。
“合理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实现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帐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偷”税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以“合法节税、合理避税、税务转嫁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代表的纳税筹划,是在符合税法或至少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以“偷”税为代表的“偷、漏、骗、抗、欠”税,绝不是税务筹划,要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偷税的法律责任——偷税是我国税收征管法加以明确的定义,即纳税人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帐薄、记帐凭证或者在涨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财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受到处罚。
漏税的法律责任——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骗税的法律责任——骗税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成发生了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从而从国库中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违法行为。
抗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税款不是欠税,按《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如有特殊困难,只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内书面申请并获批准者,即可获得不长于3个月的延期纳税期限。”
对中国税务筹划工作实施的展望
从我们对税务筹划的发展和展望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94年):1978年中国确定了改革开放政策,使中国的国门顿开,在中国开始出现了“三资”企业,它们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普遍的实施纳税筹划,由于种种原因这一阶段人们对纳税筹划持有较敏感和忌讳态度。
第二阶段(1994年-1999年):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纵深方向发展,使国有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国有企业在独立的经济利益驱使下,逐步也重视、颁发了部分配套规范规划。另一方面关于纳税筹划方面的书籍大量发行,同时国家征税机关也非常关注纳税筹划工作推行、出版了宣传刊物、设立了纳税筹划专栏,逐步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筹划平台和案例,这一阶段是我国纳税筹划的大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1999年—2001年):在这一阶段,人们普遍接受纳税筹划理念,并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利用,纳税筹划已悄悄地形成了一个行业,但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其原因: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筹划存在大量的现实的市场需求;二是政府已默许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但还没有具体对纳税筹划的规范性的法规来加以约束,这一阶段由于纳税筹划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急需要有关法律法规来加以引导和规范。
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实施税务筹划无论从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还是从完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法制补角健全的国家,强调依法治国和强调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倡导“用税”的理念,税收是国家提供给纳税人公共产品的价格,毕竟税收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直接侵犯。在市场经济不是很健全的国家,更是要强调纳税筹划,以便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正当合法的权利/特别加入WTO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赢利,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就变得相当关键。
税务筹划师,市场缺口大
2006年,我国税收政策将在许多方面做大幅改革和调整,这将给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新的机会。
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年税收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应该设税务经理。在美国、日本、西欧等一些发达国家,85%以上的企业都是通过税务筹划师处理税务,仅在日本,专业的税务筹划师就多达27万人之多,而我国从业人员还不到4万人,市场缺口极大。
企业内部的税务经理,因为控制公司的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薪酬相当丰厚。
专业注册税务筹划师的收入是根据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价值多少来取得佣金,一般是为客户提供直接受益值的15-30%。
税务筹划亦就是纳税筹划,是国家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力,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重组与破坏的权利。纳税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税务筹划是企业对社会赋予起权利的具体运用,属于企业应有的社会权利。企业的社会权利是指法律规定并允许的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它不应因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状况、贡献大小不同而不等。在税务筹划上,政府不能以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划界,不能对某类企业采取默许或认同态度,而对另类企业则反对和制止。其实,对企业正当的税务筹划活动进行打压,恰恰助长了偷、逃、坑、骗、欠税现象的滋生。因此,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纳税人)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其中包括税务筹划),而不是剥夺其权利,促使其走违法之途。
纳税筹划体现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在征纳税过程中,强调保护纳税人权利显得非常重要。该原则包括:量能裸睡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合理回避税收原则。
起步较晚 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税务筹划在国外已经发展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在国内,尽管早有“四大”等公司在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但税务筹划作为一个行业,与国外相比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人才储备少,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每年临近年底,公司员工都是一个项目接着一个项目,有时候忙得连个人生活上的事情都没有时间处理。”林绥告诉记者。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非常紧缺。”
虽然很多企业有会计人员,但是这些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只知道怎么填写报表,甚至不知道一些有利于与不利于自己的税收政策,懂税务知识的高级财务管理人才太少。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范泰祖告诉记者,由于国内税务筹划专业人才紧缺,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企业只好请国外专家过来帮忙。“以前只要谈到税务筹划,专家的PPT都是英文写的,现在这一块人才慢慢开始本土化了,但还是比较紧缺。”他同时透露,正因为此,从“四大”挖人成为很多企业的选择。
“不管是企业、政府税务主管机构,还是专业的咨询公司,都需要税务筹划师,需求不断增长,而大家都在一个人才库里找人才,自然是供不应求。”林绥说。
据了界,在美国、日本、西欧等一些发达国家大部分的企业都是通过税务筹划师处理税务。仅在日本,专业的税务筹划师就多达27万人之多,而我国目前从业人员还不到4万,市场缺口相当大。
行业兴起税务筹划师走向前台
目前,我国税务筹划行业方兴未艾,一些大公司,企业开始专门设立税务部门负责这项工作,同时,税务咨询和代理业务正走向专业化和精锐化。随着企业,咨询公司以及政府税收部门对税务筹划师这一职业开始走向前台,被更多人所关注。
那么,税务筹划师的工作有那些呢?
“很多人认为税务筹划就是为了避税,因此税务筹划师的工作就是想尽办法帮助企业少缴税,甚至逃脱,其实不是这样的。税务筹划的首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风险,帮助企业做好税务规划:其次才是节税,而且是在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节省税收开支。”德勒另外一位税务合伙人蒋颖女士认为。
“税务筹划师在帮助企业合理节税的同时,也引导国内企业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成功的税务筹划往往既能使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能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的政策意图得意实现。”林绥表示。
由此可见,税务筹划师的职责决不仅是避税节税,更不是想放设法钻法律空子,而是考虑如何用好国家政策,使得企业的税收对政府、对企业都有利,处理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之间的关系。
德才兼备税务筹划人才需要有“三心”
一名优秀的税务筹划人才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作为德勒先生在这一行工作了30年,他总结出三条:
“国家法律法规不容侵犯,必须严格遵守,”这是税务筹划人员工作的前提。
税务筹划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即使对国家所有税收法规都一清二楚没有经过企业税收实务的实践,往往还是很难抓住问题的关键,对相关政策也难以做到灵活运用,缺乏判断能力。所以,优秀的饿税务筹划人必须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磨练。
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诚信这一准则,对企业,对国家都应抱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来工作这样才能赢得信任。
“四大”每年都是招聘税务人才的“大户”,谢英峰同时总结出德勒在招聘相关人员时的“三心”标准:
他表示,审计是查过去的帐,而税务筹划师做将来的帐,税务筹划人员必须替客户做决断,尤其在碰到困难时,他要有做好事情的充分决心。
很多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不管是为客户服务,还是个人的成长,都需要恒心,需要长期的毅力,来面对紧张的工作,并持之以恒。
凡是涉及到帐目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有足够的耐心,税务筹划工作同样也是如此,必须要细致,严谨地对待工作。
接轨国际税务筹划专才需求增大
“税务筹划”这个名词乍一听有些陌生,其实,它是税务咨询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四大”每年校园招聘时,招人大户除了审计部门之外,就是税务咨询部门了。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而获得节税收益”。税务筹划人才,是指为企业提供税务筹划服务的专业人才。
“经济发展非常快,制度的变革也快,加上WTO的有关规则和我过加入WTO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我国税收政策将在许多方面做出大幅改革和调整,对国家税收部门和国内企业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的税务制度越来越复杂,都需要税务筹划方面的人才来帮助国内企业适应这一局面。”德勒中国税务合伙人林绥先生告诉记者。
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国内企业与跨国企业同台竞争,而跨国企业经过多年的磨练,在税务筹划方面已经领先一步,这就要求国内不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要尽快掌握税务筹划方面的技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征管越来越严格,缺乏有效税务管理的企业迫切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各类企业迫切需要懂税务政策,税务筹划,能实际操作的税务管理人才,以协助企业顺应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负担,控制税务风险。
另外,随着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在这其中双方都涉及到很多前所为有的税收问题,都需要税务筹划师,根据国外的纳税习惯和业务需要,专业的税务筹划师将会成为热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