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划拨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为: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
法律客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划拨土地的房子出让金怎么算划拨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为: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
土地价格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土地构成分离出土地出让金有其片面性,在使用上也有局限性,一般只适用于工业用地,用于商业、住宅等用地并不适用。
但对于目前制定新增建设用地(工业用途)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却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作商业、住宅用途的,其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要以基准地价为准;以生地、毛地出让的,从基准地价中扣除相应的平均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
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的计算方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方法有四种,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标准的40%计算,发生权利转让,按标准的40%计算,若有异议,按评估价的40%计算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 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 土地使用权 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 抵押 土地使用权。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 土地使用证 ;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 法规 定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再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发展房地产业有关文件的通知(1992年12月25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1992年9月21日) 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 1.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 土地出让 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由上级部门出让给下级使用者,使用者按规定缴纳使用金,共4种情况,正常权利转让和有异议的情况又分别有不同的解决措施,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评估的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