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处理滞留票的方式: 1、重新开具普通发票,或将发票予以认证抵扣,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2、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检查管理流程,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 3、其他方式。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增值税滞留票怎么处理?增值税滞留票怎么处理???
说明白点,什么滞留票?如果是超过90天没有认证的,无法认证了,但是可以做购进材料记账,不过进项税不能抵扣就是了。
关于增值税滞留票
税务罚款是没有理由的,只要证明公司是正常销售开票没有责任,不需要交罚款和补交税额。咱开票时已经交税了,是对方没有抵扣和咱们没有关系。
我们公司也遇到过这种对方未抵扣的情况出现滞留票,税务到公司来检查称作“协查”也就是协助调查的意思。
所有如果明确公司没有责任,不需要交任何罚款。
如果公司有责任,那就记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针对补充问题:
如果对方不抵扣,有可能是对方账外销售不需入账抵扣进项,税务的执法都是有法可依的,如果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责任,税务是不能随意处罚的。而且,本公司的税务也是协助购货方的税务部门来进行“协查”,他完成了协查并形成报告,他的工作也就完成。如果借此罚你的款,那完全是你公司的主管税务借题发挥,坑你公司。
如果本公司没有责任,不用理会。但如果被对方抓到小辫子,就得沟通了,你明白了。但无论如何也不要交罚款,这是不对的(如果金额不大,也可以权宜行事)
增值税滞留票查补税款账务如何处理
这是税法规定
滞留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据之日起,受票方90天内未进行认证,从而形成滞留票。
形成滞留票的几种情况:
不得抵扣项目未认证造成滞留。如,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货物等,因不能抵扣,从而认为不需要认证造成。
超期未认证造成滞留。一些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超过90天认证期限而无法认证抵扣,但购货方按规定入了帐,从而造成滞留票。
购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在认证前丢失造成滞留。此种情况下,纳税人因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既不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认证,也不抵扣,造成自身税款抵扣损失,也人为形成了发票滞留。
销货方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已注销)的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因购货方已不具备抵扣税款的资格,导致发票不能认证,造成滞留。
企业主观故意进行帐外经营,取得专用发票后不认证,造成滞留。
购货方企业应如何避免产生滞留票:
2、5种情况,取得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发票开据之日起90天内对发票进行认证。
第3种情况,购货方发票抵扣联未收到或其他原因造成丢失,应按规定要求销货方提供《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及发票复印件,凭据销货方提供的《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及发票复印件以认证、抵扣该发票。
第4种情况,购货方不得接受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替代专用发票。
我想问下滞留发票怎么处理
首先现在认证期是180天。第二,如果超过期限,但金额巨大。你这个达到标准了。应向国税部门申请,国税部门要一直往打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抵扣的。
这个是有先例的,你最好想好个滞留的理由,最好是客观原因,你会计没做账,说不过去的。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和开票方商量,由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
进货方未及时认证造成增值税滞留票有什么处罚
进货方未及时认证造成增值税滞留票有什么处罚?
------如果超过认证期限,也就是进货方未及时认证的,则按过期票处理,一般不允许再认证抵扣。
海关增值税抵扣滞留票处理
自动转入,无需再次申报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验证期后,形成了滞留票,该专票我公司不能也
增值税发票逾期未抵扣,对于贵公司来说就只能当作普通发票,何必要冲红再开呢,另外过期发票是不可以冲红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符合你的要求。
滞留票的如何避免
如何避免出现滞留票1、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8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2、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购销业务都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因为,在普通发票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之前不能比对出滞留票数据信息。目前,由于购销往来业务开具普通发票而造成的滞留票问题一定存在,这方面的信息资料无法查找,势必给不法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3、已被红字冲销的专用发票,在提取滞留票信息资料时,应修改程序将这部分滞留票信息筛选出去。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问题
不会受到处罚。你将“销售方业务员未向我公司交货也未交来票”,或“没有该业务往来”向税税务机关说明即可。
增值税发票滞留票要罚款 还要交滞纳金 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从那天开始结束
滞纳金的计算,,楼上的老师回答你了
对于你说的罚款,,没明白,,你们确实收到了通知?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就是在增值税计算机稽查系统中,只有存根联信息而无抵扣联信息并且需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的信息。
造成滞留票的根本原因,就是购货方未在180日内持抵扣联到税务机关认证。
网上搜来的形成滞留票的正常原因:
(一)购货方企业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入账,按政策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未认证形成的滞留票。
购进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超过认证期限已入账未抵扣的专用发票;
其他不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
(二)购货方企业没有入账,销货方收回发票形成的滞留票。
开票方企业已经在开票月份正常开具、报税,购货方取得了发票但是未记账,因退货等原因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都退还给开票方。
开票方企业误操作,开具的发票应作废未作废,开票当月将存根联报税,发票联和抵扣联并没有交给的购货方,在以后月份又将该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回收入的证据,形成的滞留票。
除上述原因以外形成的滞留票应作为异常原因进行检查落实。
你们是异常情况下的滞留票才罚款吗
关于增值税滞留票所谓所谓“滞留票”就是销货方已经报税,但却没有购货方的认证信息,税务机关通过对滞“滞留票”的核查,可以发现那些帐外经营(进货不入账,同样销货时也不入账)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企业。
因此核查“滞留票”主要是检查购货方是否入账,因此主要看你公司是否将货物计入库存帐和计入收入。
如果公司将货物计入库存帐,收入计入公司的营业收入就没有问题了。
如果公司没有将货物计入库存帐,销售收入也没有计入公司的营业收入就有偷税的嫌疑了。
处理如下:
提税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滞留票产生的原因
一是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动为隐匿进销痕迹,采取购进商品货物和销售商品货物都不入账的手段偷逃税款。因此,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票。
二是部分企业采购人员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慎丢失,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致使进项发票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
三是有些纳税人由于支付不起货款,销货方商品货物已发出因此开具专用发票,但购货方不能及时付款,销货方就始终压着发票不给,因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
四是有些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由于开具错误,购货方因此退票。销货方首先开具一张与原发票内容一致的红字专用发票冲销,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专用发票给购货方。最初开具的错误发票虽然被红字发票冲销,然而这张专用发票超过3个月不能认证,形成滞留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滞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