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
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
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
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
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应与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
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计算填报。
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计算填报。
第1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本行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第1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行计算填报。
第18行“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计算填报。
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计算填报。
第20行“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准予按照支出额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计算填报。
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计算填报。
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后的所得额。当本表第23行<0时,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如本表第23行>0时,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填报。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计算填报。
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计算填报。
第30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的数额。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报,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第35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第36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在财政调节专户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已在月(季)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累计分摊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照税收规定就地预缴税款的比例。
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
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工商税务零申报怎么申报的法律主观: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法律客观:提交资料1、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需要去税务局,交0报的纳税申报表(3份)后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份),给税务大厅一份纳税申报表就可以了,然后给专管员1份纳税申报表,1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在这些表上盖公章,就可以了。一般就不需要网上报税,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则要网上报了,不要税务登记证。2、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不需要任何资料,但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填,纳税申报表也要填,只不过在销项减进项后,你本月的纳税额应该是0。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全部填0,然后网上申报即可,也可以电话申报。每期纳税申报流程(主要有到税务办税窗口申报和网上申报):确认营业额、编制财会报表—-选择并填报分行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或与其他税费合并申报不分行业的《综合纳税申报表》—-准备营业额确认依据如税控盘资料、收入清单、合同清单、预结算文书等—-登录网上报税平台、录入有关数据、划转税费-—及时将纳税申报表、财会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等报送或邮寄税务窗口(网上申报的,应定期<一般月底前>将申报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或邮寄税务窗口)。税款缴纳方式:网络划缴入库(可限期到税务窗口补开已税凭证)、自开税收缴款书自缴入库、税务窗口填开税收缴款书转账入库、现金缴讫、银联卡一卡通缴纳(属现金缴税形式)。1,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需要去税务局,交0报的纳税申报表(3份)后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份),给税务大厅一份纳税申报表就可以了,然后给专管员1份纳税申报表,1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在这些表上盖公章,就可以了。一般就不需要网上报税,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则要网上报了,不要税务登记证。2,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不需要任何资料,但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填,纳税申报表也要填,只不过在销项减进项后,你本月的纳税额应该是0。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全部填0,然后网上申报即可,也可以电话申报。3,如果你是第一个月开始申报,申报表上本月应纳税额和累计应纳税额都填为0,如不是,则申报表本月应纳税额为0,累计栏上的数据为上月的累计数。没有开通网上申报或电话申报就带上公章或财务章亲自到国税大厅申报吧,填写好申报表,还可以顺便请教国税人。4,首先登陆国税网再点“办税服务厅”中的“申报缴税”,再“进入办税区”再输入你们公司国税副本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密码是自己设的,如果是你刚接手,那你的前任会把密码什么的都交接给你),然后你们公司就进入到了国税网了,然后,现在你就进入到了国税内用网了,你再点“申报缴税”—“进入办税区”就会出现你要报的税种,如果是月度就是会出现“增值税”,季度的话还会有“企业所得税”(如果你们公司是在地税交所得税,则不会出现),增值税0申报很好办,直接点“增值税”后面的“我要申报”然后进去填表就行了,如果你们是小规模则这个表都不用填,直接“保存”,然后点正式申报就行了,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则你要把你们开了多少销项发票,收了多少进项发票都填上,但你的是0申报,那要确保销项减进项为0就行了,然后再点保存,再正式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企业所得税,那你就得拿着你们公司的利润表照着利润表上的数字填上去(操作方法和上面一样是点“我要申报”,只不过这个是点企业所得税后面的。)然后点保存,再点正式申报,最后点“扣款”如果是亏或0申报可以不用点“扣款”因为根本就不交税点了扣款也扣不到款,一般的0申报做到“正式申报”这一步就行了。另外,如果你们是企业所得税核定了(如按收入核定),则你只需在表中填上你的营业收入就行了,都不用填利润表上的期间费用。然后后面的步骤一样的。
公司怎么报税零申报零申报只要在利润表(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填为0就可以了,其他数与零申报无关。
无收入,就是0申报,但是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填的,如果有费用发生,就都进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以后发生收入再进管理费用等。
零申报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零申报纳税流程公司税务零申报流程 :1.纳税人向国税局公司税务零申报流程 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公司税务零申报流程 ,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公司税务零申报流程 ,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公司税务零申报流程 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
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
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帐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