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业多收的水电费理应退给交纳的人
第二:通常物业对于水电费的收取只能是代收代缴,代
供电公司
和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收取,然后转交给
供电公司
或自来水公司;
物业的代收代缴,通常以电表和水表作为计量依据;收费的标准,当地物价局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从当地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58咨询。
既然电费和水费计量有电表水表作为依据,收费标准又是有行政主管部门官方规定不变的
所以水费电费很难被多收,发现有多收的现象应及时向物业沟通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引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