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错公章怎么办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17 09:31:21

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如果开错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符合作废条件,也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纳税人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操作即可完成。纳税人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经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负数专用发票。如果是开票有误的,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发票开具错误不按规定处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纳税人应注意,当月没有及时作废的发票应按正常发票申报收入,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后再冲减销售额,以免造成漏报,避免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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