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告知纳税人公司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
在税号变更后,其取得的发票应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完成认证,不能抵扣。
公司更名后税号不会更改。
公司更名,变更的只是公司的名称,其他的都不变。
登记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证号、银行账号都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变更吗在我国纳税不仅仅只是个人义务与责任,作为企业也有向国家缴纳一定税款,当然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一般企业进行纳税的时候会有一个纳税人识别号。那么关于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变更吗?以下就是整理的内容。一、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变更吗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发生变更或者更换,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换发后,证照号码从15位升位到18位。证照号码升位后,在税务系统内也需要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流程 变更税号当月完成税控设备抄报税、清卡(申报扣税完成) 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企业:需在上月末将所有结存发票全部作废; 使用升级版设备开具增值税专、普票的企业:若有发票结存,在发票已读入盘后即可变更税号,不要求作废; 使用升级版设备开具机动车票、电子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的企业:需将所有发票作废上传24小时后方可变更税号;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请尽量在变更前认证并抵扣完毕。纳税人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变更税控后第二天(注意开票日期)才能取得新18位税号的抵扣联,否则无法通过认证。三、进行纳税人识别号变更需提交哪些资料 上传所有已开具的发票信息 携带发票领用簿 携带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携带金税盘或税控盘 打印出当期发票汇总及明细表(三证合一后原税号汇总及明细表无法打印) 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变更吗的介绍。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申报期内进行变更,次月申报完后进行变更,这样比较方便,那么财务部在变更之前就得安排好时间,处理好公司开具发票和接收发票的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怎么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法律主观: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5.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