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住宿费专票已经认证抵扣该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其实,解决这一问题,只需再做进项转出处理即可。
接下来具体来了解看看吧!招待费住宿费专票已经认证抵扣如何处理?招待费住宿费专票已经认证抵扣了,这时再做进项转出处理就可以了。
也就是可以在下月增值税申报的时候,从进项税中转出即可。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招待费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那么,需要注意什么呢?1、业务招待费增值税发票不可以做进项税抵扣。
业务招待费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方法,其与生产经营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可得:(1)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的。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
(3)对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差旅费住宿专票认证抵扣后如何做会计处理?案例说明:A公司员工小王出差,收到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3%进行抵扣。
那么相关会计处理怎么做?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元贷:库存现金309元营改增后所发生的差旅费中住宿费是可以凭据专票进行抵扣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抵扣率为6%,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抵扣率为3%。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者发生应税行为,如果月销售额高于3万元,或者季销售额高于9万元,若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可自行开具。
专票退回已抵扣怎么办法律主观:对方已经抵扣专票但是需要冲红的,应该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填写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根据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信息表传送给主管国税局,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信息表编码,传送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购买方做红字账务处理。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要退回,怎么处理法律主观: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要退回的,需要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法律客观:《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