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每人每年320元。
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要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2227.7万人。市县医保部门要在上年度实际参保人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就业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结合年度预算,立足实际、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年度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