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号有以下方法可以查看:一、可以查询公司的银行缴税凭证,在缴税凭证的左上角有纳税人识别号。二、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纳税人识别号,上面有两个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三、查看公司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在正面首页的右上角的15位数字就是纳税人识别号。公司的地税税务登记证上也有税字,一个公司的国税与地税上纳税人识别号是同一个。四、发票领用簿的第一页,同样可以查看纳税人识别号;五、可向公司的税务工作人员查询。公司税号也就是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税务登记证编号是哪个税务登记证号就是纳税人识别码;通常所说的纳税人识别码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被称为“税号”,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编码,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按行业类别不同,有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国税的税务登记证是有一定的规律的,比如3201,021361,60586, 320102是单位的的行政区划,1361,605,86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地方税务局在2001年以前与国税是同样的规律,自2001年以后地方税务局的登记证号就是由电脑自动按顺序生成的了。
经济类型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行业是指有关部门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个单位进行的分类。
分成大类有农业、制造加工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等。
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是: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税务登记号(分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注册):税务登记证号由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加九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九位数字与大写拉丁字母,这个组合是唯一的。
个体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由:旧的身份证15位码加5个0或新的身份证18位码加2个0;如果同一身份证办多户税务登记的,则第二户的税务登记证后两位改为“01”,第三户改为“02”。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怎么查税务登记证号法律主观:税务登记证就是为了企业缴纳税收设立的证件,在营业执照办理后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证如何查询三证合一前:1、该单位技术监督局发的机构代码证上可以查询(6行政区码+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为身分证号码+两位);2、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可以查询;3、发票上和发票专用章上也可以查询;4、还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登记备案号。二、税务登记证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5、《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6、《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7、《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查询分为三证合一之前的查询以及三证合一之后查询方式,之前的查询比较麻烦点,之后的话就直接看营业执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