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情形:根据有关税务制度,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主要包括:(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5)改变产权关系;(6)改变注册资金等。二、税务登记变更的注意事项:(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变更银行帐号)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新办企业办完税务登记落户后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新办企业办完税务登记落户后还需要做什么工作 企业应该建账;个人独资企业涉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个人所得税应按月进行申报缴纳。 总之税务登记后,要建账,做账,每月报税。要交什么税,具体要看企业经营什么,不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肯定会涉及得到。
新公司注册,税务登记完以后还需要做什么呢? 新注册公司三证下来后 需要去银行开基本户(四大银行开户费1000-3000不等,像招商,浦发等银行开户费相对少点几百左右) 完后工商局申请税控器(开发票使用).U棒(做账).核税种(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办理办税员证(开票员)
新公司税务登记后需要做什么? 接下来建账建制,下月15日前申报3月的税。你们应该是地税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程式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办完税务登记证以后,关于税务上面紧接着要做什么?怎么做? 然后就要雇佣了有经验的会计,正常记账报税了
新办企业交办税务登记证要交什么费 办完税务登记是不是已经落户了? 办完税务登记,税局就会有你公司资讯,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就有按时报税了,否则会有逾期罚款
新办企业办完工商执照后再去办理程式码证还是税务登记证 先程式码,后税务,因为税务登记需要程式码,而登记程式码置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新办企业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证 新办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使用主体: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专案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专案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证件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登出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新公司做完税务登记之后还需要干嘛吗法律主观:如果该户原是协议扣税户,则在注销时,需要税务局的 三方协议 注销证明。这个证明比较简单,只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员,要求开一个注销证明就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注销登记 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