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哪些证书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法律分析: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个人所得税减免标准及细则个人所得税减免标准及细则
个人所得税减免标准及细则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情形
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于健全帐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达到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标准的。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