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位发工资申报个税的流程如下:1、了解个税政策:需要了解国家和当地的个税政策,以确定自己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标准。
申报所得情况:需要将两个单位的工资所得情况进行申报,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申报方式进。
计算个税:根据个人所得情况和当地的个税政策,计算个人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
缴纳个税: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将个人应纳税款缴纳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并保存好缴纳证明文件。
申报个税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根据个人所得情况选择填写相应的表格,例如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表、劳务报酬所得申报表、稿酬所得申报表、特定业务所得申报表等。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奖金收入、股息、红利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保卡、个人社保账户缴费明细等。
纳税相关证明:例如纳税人识别号、纳税申报表等。
综上所述,在申报个税前,先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流程。
同时,如果个人收入的所得税税率超过20%,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税务机构进行申报,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两个公司发工资怎么扣个税一个人在两个公司拿工资不管是在哪一方的工资超过起征点需要缴税,都是按照两处工资所得的总和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即工资计税总额是按照两处工作地点的工资所得相加来计算。
但两处拿工资只能在一方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两个单位取得工资收入如何缴纳个税如果是你单位派到另一个单位工作的,在被派遣的单位计算个税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即可以扣除相关费用,如生计费和社会保险,余额就是应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税额;你原单位不能扣除相关费用,工资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你是在两个单位兼职工作的,每个单位都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每个单位都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即2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后是应税的所得;2000元以上的扣除20%后的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20%计算应纳税的税额。
如果你本来有单位,又兼职了一个单位的工作,那么原单位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兼职的单位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如果在两家单位同时工作,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确认扣除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以及相关条例,税前基本扣除费用(每人5000元)、专项扣除费用(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租房、贷款等)只能在一家单位使用,因此需与两家公司的财务确认申报事宜。
分开进行纳税申报扣缴单位申报期间,分别按照在两家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简单理解就是需要缴税部分的收入)进行所适应的税率进行申报和扣缴。
例如在A公司收入8000,一年累计收入96000(扣除额6000元),按照36000所适应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预扣税率3%、速算扣除数0);B公司收入10000,一年累计收入120000,(扣除额0),需按照120000所适应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预扣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在两家单位分别取得收入,在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大概率是需要进行补税的。
以上述举例来说,在A公司取得的收入是按照3%税率档进行纳税申报,在B公司取得的收入是按照10%税率档进行纳税申报,但是合并计算后,需要按照20%的税率档进行纳税申报。
计算结果如下,分别纳税:A公司(年工资96000,扣除费用60000):36000*3%=1080元。
B公司(年工资120000,无扣除费用):120000*10%-2520=9480元。
已交税额为1080+9480=10560。
年度汇算,累计收入:96000+12000=216000,扣除费用60000,应纳税所得额156000。
因此合并后纳税为:156000*20%-16920=14280。
因此需补交税额:合并后应纳税额-已交税额=14280-10560=3720。
因此个人在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的时候应注意需要补交税额的情况,并跟财务协商确认成本费用扣除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