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的材料: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①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合同、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②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③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办理企业进出口需要哪些手续我们知道企业的发展是有一定的空间的,不仅可以内销,也可以外销,这样市场才会逐步变大,如果企业要出口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办理企业进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一)备案登记程序 1、希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4、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1、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2、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3、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4、电子口岸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5、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6、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二、企业注册进出口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中英文的公司名称及地址; 8、公司的座机、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信息; 9、公司办公地址与执照上经营地址一致; 10、公章、法人章;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企业出口所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挺复杂的,公司也有一定的章程,所以办理这些可以交给专业的人士。
进出口企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备案登记程序1、希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电子口岸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企业注册进出口需要准备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6、公司章程复印件;7、中英文的公司名称及地址;8、公司的座机、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信息;9、公司办公地址与执照上经营地址一致;10、公章、法人章;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四十七条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国家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的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