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如何冲抵,关于增值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预缴增值税如何冲抵? 1,预缴增值税金额小,必须要抵减的! 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2,抵减的会计分录如下:预缴税金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如果下月有上交的增值税,可以抵减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抵减的预缴增值税款,还要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并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预缴税款能否直接抵减本月应交税款:并且你还是按正常的填写,区别只在于交税的金额不一样,要交的是差额。
预缴税款视不同情况分别填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9"、"30"栏。
具体做法:货物金额占企业全部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下的,其多缴税款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结转下期应缴税款中抵减,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三十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内,并在纳税申报前填写《销售出口货物超缴增值税抵减审报表》(附表四)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减上期多缴的税款。
预缴的税款可以抵扣吗预缴的税款可以抵扣。
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因此,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内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税款,是预先缴纳的部分税款,应该在正式申报纳税时予以扣除。
注意是扣除,不是抵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申报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包括: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1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
不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如:分次预缴、延期申报预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二次购票预缴等。
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1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时,可申请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