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类的税种,与收入有关的有:
营业税,法定税率3%(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不减除成本费用)。
城建税。
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印花税:按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和外资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为15%,小型微利为20%,非居民为20%。
扩展资料:
营业税缴纳注意事项:
营业税及附加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纳税申报表、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仿真税务局接收并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处理纳税申报结果,并完成相关涉税资料的归档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安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企业税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种
建安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 应按季度的实际润额进行预缴;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有章法;未过户房屋销售收入在所得税预缴时需确认收入;查账征收 小微企业 所得税需区分情况预缴。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应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进行预缴 近日,税务部门在对一投资企业的 股权转让 行为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2014年6月完成一 股权变更 手续并取得收入600万元,但企业在2季度申报时,未将该笔收入计入季度收入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原来该企业财务人员考虑到下半年将无大笔收入产生,若将600万元收入在2季度计算预缴,那么企业2季度税负较重,同时年终汇算清缴时会出现应交税款小于已预缴税款的情况。因此将该笔收入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税款,税务人员指出这样的处理是不正确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 纳税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由于上述企业事前并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其他预缴方式,因此应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 而年度汇缴清缴时,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小于已预缴税款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抵减以后年度税款。 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有章法 江宁某市政混凝土集团 公司 这几年随着市场向周边的辐射,先后在省内外设立了16家分公司,财务经理钟先生为了集团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问题常常搞不清在哪申报,为此经常到税务局讨教。 像钟先生遇到的情况具有一定普遍性。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 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这里最关键的是分支机构仅指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三级以下的分支机构不实行就地预缴,应纳入二级分支机构管理。 未过户房屋销售收入在所得税预缴时需确认收入 近日,栖霞 地税 的税务人员在风险应对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报表显示该单位2014年度二季度将一栋自有房产对外销售,并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房屋售价为3400万元,买方已支付了3000万元,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2014年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该公司对该项收入未进行申报,理由是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应当等到产权过户后才需要确认收入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对此,税务人员解释,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4、以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因此,对于该公司自有房产的处置,二季度虽未过户,即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上未发生改变,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只要符合上述通知中的收入确认条件,应作为财产转让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查账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需区分情况预缴 今年7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启用。 南京 某图文设计公司为查账征收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国庆长假后公司办税人员向秦淮地税局咨询,上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10月份预缴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本年累计实际利润额8万元,那么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填写新的申报表呢, 秦淮地税工作人员向其解释,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分清具体情况。如果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采取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享受的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15%;如果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5%。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30万元的,不得享受优惠减免。 该公司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本年累计实际利润额8万元,根据上述规定,预缴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额8万元的15%,需要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实际利润额8万元的10%,也就是8千元。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新预缴申报表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在14行中被单列出来,小微企业需将减免的所得税额填于此列。 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近日,浦口地税局在"纳税人学校"举办了小型微利企业 税收优惠 政策培训,重点解读了减免税政策、征收管理和如何填写申报表。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王会计了解到新政策后,追问税务人员:"您快帮我看看,我们企业是不是符合条件,我没有填减免税怎么办啊,能重新申报吗," 税务人员核实了企业情况后,告诉王会计:"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你们企业各项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以前年度因为核定征收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不过从今年开始,国家扩大了享受优惠的范围,你们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啦!"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3.假如是查账征收的,没有成本资料,无法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数额;假如是核定征收的,大概要征1%到2%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率4%-8%,各地不等)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造价2.5%征收。
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税率(%)(按税收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取总价10%,应缴所得税按造价10%乘以税率25%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
施工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情况,这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项目地在你的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地区,需在项目所在地国税进行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在你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进行季度或者年度申报的时候进行抵扣。
第二种是,项目地和你的公司注册地相同,则只要在季度或者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就行了。
对于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分段结算。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
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
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
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