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后,未进行工商登记注销的情况下,会出现风险。
比如,这时企业要进行产权转让的情况,产权转让必然会需要企业进行各项税金的缴纳后,才能进行产权转让过户。
但由于企业税务登记已经注销,无法正常申报,只能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把注销的税务登记恢复为正常户,才能进行税款缴纳,否则就无法完成正常的产权交易。
因此在作出要进行注销公司的决定后,就必须把相应的事项考虑周全,以免出现风险隐患。
企业在税务登记注销后,需要在30日内及时进行工商注销。
企业的注销流程为清算后的30日内进行税务登记注销,税务注销后的30日内进行工商登记注销,顺序不可倒置,否则不但注销手续无法办理,还浪费了人力财力。
企业进行税务注销,必须要履行相应法律手续,不能擅自停业关门。
若不履行相应手续,企业仍然在税务机关的记录中,那么企业的税款及滞纳金会一直进行累加记录。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受到法律追诉,则需承担巨额的税款及滞纳金。
企业未进行税务登记就停业关门,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高层造成严重的信誉失信的结果,会列入法院的黑名单中。
进入黑名单的人员则不能再次就业和成立公司。
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前必须把企业所产生的全部税负及滞纳金缴纳清楚。
三证合一后,各级管理部门都进行了联网,企业即使通过隐藏或欺骗的手段暂时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也会被追查到。
这样企业还会涉及刑事责任,后果更加严重。
企业经营过程中,公司股东、高层以及员工,应该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划分清楚,否则就会造成财产混。
若公司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当公司遇到诉讼需要人民法院执行公司财产时,必然会把实质上不属于公司的财产一并进行执。
税务注销后还有税务风险吗税务注销后还会有税务风险的。
主要看具体情况定,公司注销后,税务对你公司有疑点或有人密告你公司以前偷税漏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除非账簿原始销毁期限满期,否则,税务局肯定还会追查的。
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工作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及问题注销环节缺乏充分宣传。在宣传上,注重对税收政策、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宣传,却淡化了对企业办理注销工作的相关宣传,部分纳税人因不了解注销相关程序及政策,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致使税收管理员因企业未按期申报而实地核查时才发现人去楼空,只能做转非正常户处理。部分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且主观上存在逃避纳税意图,在套取发票、欠缴税款情况下便“消失”,对征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注销管理缺乏有效保障。在注销工作上,缺少明确的考核考评办法。此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用电子账务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多,企业开业、停业、注销变化较快,但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几年来基本上一成不变,缺少专门的调查研究和专项培训,税务人员不能应对新情况。
数据资源缺乏合理共享。纳税人是由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分别管理,在办理纳税清算过程中,由于网络信息系统还不健全,国税、地税部门缺乏足够的信息协调与沟通。目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三个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基本信息的定期交换与共享,解决了管理中三方数据不一致、漏征漏管等部分问题,但就注销登记环节而言,缺少三方在纳税人办理注销手续中协调统一的操作程序和相互制约机制。
税收管理缺乏有效监控。近几年,新办企业数量远大于注销企业数量,税收管理员所管户数增长较快,管理很难做到及时有效。
为提升税收征管质量,防范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