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免部分的会计分录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直接按减免后实际应纳税额进行计提和支付,不用做减免的部分的分录。另外一种是按减免之前的金额进行计提,然后在支付的时候将减免的部分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科目。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下。①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②继续教育:每年3600元(职业资格)或4800元(学历学位)定额扣除。③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④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⑤住房租金: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同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8000元、13200元和9600元。(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如果你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这些地方,每月可扣除1500元。除了上述这些城市,如果你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如果你在人口没有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⑥赡养老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怎么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可以通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纳税金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具体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申报。
捐赠:个人通过向公益慈善组织捐赠资金、物品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个人所得税。
投资:个人可以通过投资一些符合国家政策的金融产品,如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扣除其他支出:个人在纳税前可以扣除一些特定支出,如赡养父母、医疗费用、残疾人扣除等。
需要注意的是,减免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税务政策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申报,建议咨询税务机构或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