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分录不动产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假设购入某不动产1000,进项税额为110,分录如下:第一年:借:固定资产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4贷:银行存款1110第二年: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44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为便于征纳双方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对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期抵扣问题进行了明确。
本公告明确的不动产分期抵扣办法,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抵扣不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以上就是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分录的主要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纳税人新建不动产,或者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房地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根据国家相关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房地产进项税分期抵扣的会计分录第一年: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第二年: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例: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5月15日以银行存款元外购一处办公楼,取得了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抵扣,发票价款为元,税率11%,增值税额为3300000元。
甲公司2016年5月15日的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800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办公楼)1320000贷:银行存款甲公司2017年5月,将待抵扣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转入当月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20000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办公楼)1320000什么是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如何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1)购入时,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2)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
扩展资料
依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四)进项税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15号公告《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2、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