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合肥市寿春路220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处213办公室
实施主体
合肥市公安局
受理条件
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
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
申办流程
常见问题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要到哪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未经许可从事保安服务会被处罚吗?
会的,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41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