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的填写“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填写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成本费用”:填写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营业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营业费用”: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税金”: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投资者减除费用”: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纳税人为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1行-第42行(2)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0行-第41行-第42行“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43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填写。
“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企业所得税季度B类申报表怎么填写第1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第4-10行报空,即:不填报。
第11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
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税率”。
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没有就不填报)。
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
经营所得b表收入总额怎么填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写本年度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金额。
第3~10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1)第4行“营业成本”:填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的金额。
(2)第5行“营业费用”:填写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3)第6行“管理费用”:填写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4)第7行“财务费用”:填写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5)第8行“税金”:填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6)第9行“损失”:填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7)第10行“其他支出”:填写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之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11行“利润总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1行=第1行-第2行-第3。
第12行“纳税调整增加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2行=第13行+第27。
第13行“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项目金额”:填写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中,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应予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27行“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填写按规定不允许扣除但被投资单位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第37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计入收入或未列入成本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第38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8行=第11行+第12行-第37。
第3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本年度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40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
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第41行“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填写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 (1)第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金额。
(2)第43~47行“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本年度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3)第48~54行“专项附加扣除”:分别填写本年度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合计金额。
(4)第55~59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其他可以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第60行“投资抵扣”: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抵扣的投资金额。
第61行“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填写本年度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个人捐赠合计额。
第6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纳税人为非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第62行=第38行-第39行-第41行-第60行-第61。
(2)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第62行=(第38行-第39行)×第40行-第41行-第60行-第61。
第63~64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65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5行=第62行×第63行-第64。
第66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第67行“已缴税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已预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金额。
第68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8行=第65行-第66行-第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