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筑行业中,资质的获得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相关部门申请直接新办,这个方法就是办理周期比较长,另一种就是资质转让,是一种比较快速的方式,也是现在很多朋友的方式,下面一起来看看房屋建筑资质公司转让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资质转让变更的流程吧!一、建筑资质转让所需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二、工商变更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3、按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5、对应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质转让流程1、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登录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资质证书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并确定变更,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3、市建管处审核;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有哪些风险,施工资质如何转让建筑公司资质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债务问题
建筑企业在选择资质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查清楚该转让公司的债务问题,不仅只是表面上的债务,还要深究到潜在的债务危机。一旦事先没有查清楚就签订了转让合同,而转让公司确实存在债务问题,那势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公司的经营状况
受让方需要事先调查清楚转让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在承包工程期间受到过处罚,情节严不严重,工商管理处是否有该企业的不良记录,这些事项都是需要调查清楚的。
是否有年检,是否合
建筑资质年检是五年一检,建筑企业要在接到通知后准备与之相关的材料,及时上交。年检是国家监察企业运营情况的手段,建筑企业必须要参加年检的,而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如果不参加年检的话,那就会被工商局记录在案,这样的话不仅会影响建筑企业的声誉,有可能还会受到处罚。
年检的结果为合格、一般合格和不合格,要清楚的了解转让公司的年检结果到底是什么,这关系到转让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能力问题。
查看公司的审计报告
受让方要通过转让资质公司的审计报告表检查转让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是垫资资金,注资资金是不是已经完全到位了,这点很重要。
了解转让公司的业绩和在建项目的情况
建筑企业最重要的就是业绩,一个企业的形象就是依靠项目的建设建立起来的。身为受让方要了解清楚转让公司的业绩情况和在建项目的情况,调查清楚有没有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发生,有没有工程事故的发生。这些问题对于一个企业的形象都很关键,也就是所谓的口碑,一个口碑好的建筑企业总是乐于被大家接受的。
营业执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年检情况
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企业承包工程所要用到的,受让方要查明这两个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过了有效期,那很有可能会面临证件被撤销的结果。所以,建筑企业也一定要查清楚。
建筑资质可以转让吗不能。
资质转让过程中,需要去收购一家公司,然后将资质变更过来使用。
但是,收购过来的公司可能出现债权债务问题,进而导致收购方需要承担过多的债务。
所以,很多企业进行资质转让时,都会想着能否单独将资质拿过来。
而们要知道,资质是与公司捆绑的,不能够单独使用和转让。
如果不想要对方公司,避免过多的债务出现,可以采取资质剥离的方法。
建筑资质转让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建筑资质单独转让是不合法的。
根据建筑资质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借出资质证明书,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的情形严重的,将资质证明书吊销。
但是建筑企业可以收购转让资质的公司,将转让资质的公司法人变为自己,然后进行资质变更就可以了。
资质不可以转让。
公司资质是指公司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
对于公司资质有两种:1、经营资质。
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能力资质。
如企业获得的由地方、国家、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等。
建筑资质证的申请条件:1.建筑公司申请资质都需要什么条件2.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工程业绩: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经有关部门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综上问题所述,建筑资质不可转让,建议需要建筑资质的公司和企业重新申请新的,专属的建筑资质。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