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分析论文
摘要: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的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这些企业中,大型企业发展壮大的速度更是迅猛,从而使这些大企业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支柱力量。由于大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财政收入的骨干,使其在我国的经济中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那么在税收管理中,对大企业进行专门管理,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符合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改革措施,也是同国际接轨的改革措施。
关键字: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目录
1绪论
1选题背景与意义
1.1选题背景
1.2选题意义
2文献综述
2.1国外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研究
2.2国内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研究
3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3.1研究内容
3.2研究方法
2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基本理论分析
1大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1大企业的标准和概念
1.2大企业的特征
2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2.1风险的概念
2.2风险管理的内涵
2.3大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2.4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3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3.1税务机关对大企业实行有效管理的必然要求
3.2可以使税务机关公平与平等对待纳税人
3.3可以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效率
3.4可以降低征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5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税收遵从度
3.6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3.7可以使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更为规范
3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1.1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
1.2形成了专业化的大企业风险管理模型
1.3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纳税检查工作
1.4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架构基木成型
1.5签订遵从协议
1.6开展业务培训与国际交流
2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偏离初始目标
2.2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体系
2.3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体系及指标不完善
2.4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5征管部门内部职责不清,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不高
2.6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短缺
4国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1 DECD风险管理规范
1.1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容
1.2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
2澳大利亚以及荷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做法
2.1两国大企业的界定
2.2两国大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
2.3两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内容
3经验与启示
3.1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管理与服务并重
3.2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责
3.3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3.4对纳税人采取差别化管理
3.5注重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
3.6注重人才培养与储备
5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1完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降低大企业税收风险
1.1建立以纳税服务为前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1.2建立统一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1.3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
1.4加强部门间沟通,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效率
2完善对大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降低大企业税收风险
2.1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标准
2.2建立全国联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运用数据库
结论
从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开始,从总局到各地税务机关都在不断的探索应该对大企业如何进行管理,至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对大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对这些大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从2009年至今,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使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从无到有,而且在工作的诸多方面都能与国际接轨,使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有的放矢。但是我国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必竟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因此构建一套全国统一的完整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规范,成为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国外有很多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摸索和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下属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的研究,它们在对OECD各成员国风险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这个指引现在已经成为各成员国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范本。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这一领域都有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了非常多非常好的方法和经验。澳大利亚是较早对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国家。1994年该国就成立了大企业与国际管理局,开始尝试对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荷兰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方式是通过对企业内控机制的.判定来实现的。这些都为完善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与借鉴。
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通过对现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指出现阶段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 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简要指出当前国内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引出木文的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基本理论分析。 主要介绍大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内容,并指出我国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为我国目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主要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在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偏离初始目标、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体系、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体系及指标不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税收征管部门内部职责不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不高以及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短缺等。
第四部分为国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结合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大企业风险管理经验以及OECD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范本,阐述外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的建议。本文从建立以纳税服务为前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加强部门间沟通,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效率、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标准、建立全国联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运用数据库这几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最后一部分为对全文的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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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主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性因素。
政策风险。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即筹划人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但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在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不仅抵扣行为被撤消,而且还受到相应的处罚。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总是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变更,对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地补充、修订或完善,不断废止旧政策,适时推出新规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局先后6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3年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济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了11次;据《财经时报》透露,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再分配,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缓解目前人民币所面临的市场升值压力,逐步削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影响,预料中国政府将从2004年开始调低出口退税率,即从目前的平均15%下调至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将会被首先取消;在2010年前后,将完全取消出口退税政策。从实践中看,这项政策一旦实施,那些依赖出口退税生存的企业将面临一场厄运,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将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
操作风险。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是与“法”共舞,即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以帮助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加上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层次多,立法技术不高,不仅法规内容存在着很多模糊之处,而且法规之间还有一些冲突或摩擦,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难以准确把握,这就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从实践中看,操作风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如因残疾人员比例不足而享受了福利企业优惠,因利用再生资源的比例不足而享受了有关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等。二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的综合运用风险,如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过程中就涉及到多种税收优惠的操作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但如果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合并企业可以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其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凡此种种,如果不能系统理解和全面掌握,并加以综合运用,就很容易顾此失彼,导致出现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经营风险。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因为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约束性,从而影响着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为了引导外资投向,我国现行税制对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外商企业实行“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若生产性外商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且非生产性业务的收入超过业务总收入的50%,则丧失了“生产型”企业的资格,不得再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某合资电子设备厂是生产性企业,尚处于减免税期限内(减半按15%征收),由于其产品销路不佳而外购其他厂家的电子成套设备散件进行组装,这样该厂就同时从事了生产性经营和非生产性的组装业务。若本年度内该企业的散件组装业务大于其业务总收入的50%时,尽管该企业尚处于减免税期限内,但仍不能减半征收,只能按30%纳税。可见,该企业为了享受“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年度内在进行这两项业务的投资选择时,就应将非生产性组装业务的规模控制在不超过生产性经营的范围内。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非一成不变,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时时影响着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必须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执法风险。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又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或者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例如,我国增值税法规定,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提供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可以确定具体的起征点。因此,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经常会遇到一些来自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机关的观念冲突与行为障碍,这样的实例媒体上披露的不少,实践中也是屡见不鲜。
此外,税收筹划还面临着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如对企业的情况没有全面比较和分析,导致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成果;筹划方向与企业总体目标不一致的风险,从表面上看有成果,而实际上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等等。以上这些都是税收筹划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当加以研究和重视的因素。
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一)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有: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与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的越权及违规行为等。具体来讲,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
为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风险;不同税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尤其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
(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税务规划及其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企业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与相互制衡,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与执行,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监督机制有效性等。
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质量偏低,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对经营状况了解有限以及对税务筹划理解扭曲,导致企业涉税行为出现偏差;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是保证涉税资料真实、科学、合法的重要砝码,也是企业正确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如果财务人员工作失误过多,企业便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内审是否健全,关系到税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内部审计工作失效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同时极易造成企业非蓄意的税收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缺陷;税务代理机构鱼龙混杂,业务人员能力有限、素质偏低的现状,使得多数代理机构服务只局限于代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账和记账等简单的事务性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和咨询等较为复杂的代理业务则较难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