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对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更为重要,因为税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个人和企业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因此,个人和企业要想发展得好,就需要通过税收筹划合理避税。但也有一些前提条件。在进行过程中,必须满足基本的前提条件。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第一个前提是充分了解国家有关税收要求:对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即国家有关法律对个人和企业的税收有要求。当我们进行时,我们需要满足的一个前提是充分了解国家有关税收要求,因为只有了解这些要求,我们才能合理地进行税收规划,然后实现避税,这是必要的。 第二个前提是要有相关的纳税意识: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有纳税意识,因为纳税要求是国家有关法律严格规定的,不能逃避纳税,逃税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进行的时候,要知道自己有纳税要求,纳税是一种义务,不能逃避。这样,税收筹划就不会违法。 第三个前提是要了解自己的现状:自己的现状对于基础工作也很重要。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看清自己的现状,知道自己的现状,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方法来规划,这样效果才能满足自己的发展,利益才能最大化。 总之,前提是要有上述三个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满足这些基本前提。但是,在满足条件的同时,也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效果很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直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然后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实现自己。
企业的税务筹划须考虑的因素包括:( )。a税负弹性的大小b税率幅度的高低c影响企业的税务筹划须考虑的因素包括:(a、b)。
税负弹性的大小。
税率幅度的高低影响。
企业税务筹划包括以下几方面:
节税,是指在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对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进行调整,从而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规避税收陷阱。税收政策规定中存在税收陷阱,税务筹划的目的也是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能够有效的对这些陷阱进行规避。
税收转嫁筹划。企业在开展税收转嫁筹划时,为减轻企业税收压力,通过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并且将税收压力转嫁给他人承担。
涉税零风险。如果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账目清楚,并且纳税申报不存在问题,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违法的行为,那么所造成的风险是极小的,且可忽略不记。
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 tax savings)利益的行为很早就存在。
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的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引起社会的关注,并得到法律的认可。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对税务筹划提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
企业的税务筹划须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的税务筹划须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税负弹性的大小 B. 税率幅度的高低 C. 影响应纳税额的要素 D. 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
税收筹划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纳税人自身状况
影响税收筹划潜力的纳税人自身因素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组织结构、涉及税种的多少、纳税金额等。一般来讲,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业务范围越广,缴纳的税种越多,纳税的金额越大,则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广阔,获取节税利益的潜力也就越大。
税制因素
影响税收筹划潜力的税制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具体税种的税负弹性、税收优惠条款和递延纳税条款。
(1)具体税种的税负弹性。一般而言,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则税负就越轻。
(2)税收优惠对税收筹划潜力的影响表现为: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活动空间就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
因此,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①有没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②是否有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③减免税期如何规定;④对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是否采取避免双重征税的措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给予抵免等等。
(3)递延纳税。递延纳税可从两方面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一是由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纳税人在滞延期内取得一笔同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有利于纳税人资金周转,节约了纳税人的利息支出;二是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减少了实际纳税支出。
一般而言,税收法规中有关递延纳税的条款以及规定项目越多,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内容也就越丰富,节税的潜力就越大。
税收筹划实施的复杂性客观上制约税收筹划的发展
要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必须对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充分分析和掌握,找到实施税收筹划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又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周密、细致的筹划。因此,其实施的复杂性使得许多纳税人望而却步。
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程度
从政府角度来看,一是有人认为,鼓励税收筹划会反向激励纳税人竞相偷逃税款,不但助长偷逃税歪风,而且容易在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之间造成摩擦,因而不利于征管,减少国家税收,使原本就紧张的财政收入雪上加霜;二是有人担心,纳税人会曲解国家立法意图,滥用税收优惠条款会削弱税收杠杆的宏观调控力度,因此,政府并没有制定相应条款鼓励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