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程序分为主要包括受理和归档两步。
有关机关受理备案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备案申请。
对逾期备案纳税人,受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处以罚款。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需要一定的条件: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程序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就分享到这,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制度备案指的是企业在启用或变更财务制度后,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财务制度网上同步变更的行为。
财务制度备案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备案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理事项登记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2.点击“办理”。
界面弹出企业的信息;3.点击“新增”,页面弹出会计制度选择,选择企业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此张表比较长。
点击“附送资料报送”。
界面弹出上传页面,5.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自己扫描或拍照的会计制度电子档,上传成功后,状态下方会显示“成功”。
详细步骤: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制度信息报告”,点击“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进入办理页面。
新增或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打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及变更功能页面后,如果没有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可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添加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若之前已有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则会显示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列表,可以进行【查看】、【修改】、【作废】等操作。
(若记录有误,请先作废或修改原备案有效期再新增备案信息,如果对应会计制度执行期间已经报送过对应的会计报表资料,则不可再作废原备案,只可终止此备案信息的执行期止。
提交预览此业务无需上传附列资料。
选择点击[提交]按钮,确定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如何向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登陆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首次申请:
第一步:填写申请
(1)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由系统自动带出;
(2)财务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会计报表名称、会计制度执行期起、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报表报送期限都可以由右方下拉菜单中选择;
(3)小规模填写时选择季度初1号,一般纳税人填写时选择月初1号。
第二步:附报资料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用户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完成
已经存在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备案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备案的内容,不支持修改备案及不可以重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