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之后,公司注册的速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但与此同时,有的创业者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三证合一了,那么新注册公司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三证合一”之后,公司注册的速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但与此同时,有的创业者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三证合一了,那么新注册公司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事实上,“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另外,公司注册下来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记账报税。但做这件事情的前提,就是先办理了税务登记。
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注册下来后,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未按时办理会有什么风险?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被税务机关发现,就要自漏报之日起3日内进行改正,并且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如果逾期还不进行补报改正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税务登记后什么时间开始报税?
报税一般是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下月开始,比如:1月份做了税务登记,那么2月份就要开始报税了。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月度申报,所得税是按季度申报。
所以,新注册公司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里,办理税务登记和记账报税。即便公司还没有开始营业,也是先办好这两件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税务知识,有必要了解一下。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可以成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什么是零申报?
已经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即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就称为零申报。但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可能会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办理营业执照不用办税务登记吗办理营业执照必须要办税务登记。
办营业执照30天内要去办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营业执照交的税根据如下标准来收取: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5、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营业执照下来后必须要办税务登记证吗?企业办理好营业执照,接下去是必须按时办理税务登记表。
\x0d\x0a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x0d\x0a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x0d\x0a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x0d\x0a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x0d\x0a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x0d\x0a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x0d\x0a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x0d\x0a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