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根据发生的应税行为填写,简单来说就是当月开具发票和未开具发票对应的项目填写,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例一:纳税人只发生一种应税行为,例如室内装饰公司发生的装饰服务。
例二:纳税人兼营多种应税行为的,应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见总局2016年公告第30号)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例如酒店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服务的,要分项目分不同行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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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三: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如某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甲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乙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40100 工程服务”,分别反映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甲、乙项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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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四: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的,确定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
例如,银行同期发生的农户贷款、其他贷款,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50100 贷款服务”,分别反映原营业税3%税率和5%税率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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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好“增值税”栏目
(一)“项目及栏次”中只有一个应税项目或者应税行为对应不同的征收率和税率,比如上述例一、例三。那么只要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九至十四列的内容按税率和征收率一一对应填写《测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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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及栏次”中同一税率或征收率有不同的应税行为的,比如上述例二、例四,就要每项应税项目分别填写其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等增值税部分内容。
如何填好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此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企业是否需要填写此表,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若需要申报此表,本表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一张附表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一起申报,填写顺序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后填写。
填写说明:
(一)“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中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若一个企业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选择对应的明细进行填写。目前《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中应税项目名称共计71项。
填写“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次时点击“选择”按钮,在选择对应的应税项目名称前的小方框打勾,有应税项目名称对应的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税率有多个税率时点击倒三角选择对应的税率,选择后报表中自动提取,如图:
(二)增值税
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手工填写,本列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包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自动计算,允许手工修改。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第3列“价税合计”:自动计算,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手工录入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
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自动为“0”不允许填写,此栏保留两位小数!如图: (不享受差额征收政策的自动为0,不允许修改。)
第5列“含税销售额”: 自动计算,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自动计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
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自动计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三)营业税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怎么填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怎么填? 2016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2016年第30号),明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具体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 元 至 角 分 注:本表中“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以下是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攻略: 一、各列填写说明 (一)“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二)“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三)“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四)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五)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六)第3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
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八)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九)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
(十)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
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
(十一)第8列“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本表第12列对应行次。
(十二)第9列“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本期取得的准予差额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金额。
(十三)第10列“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8列对应各行次+第9列对应各行次。
(十四)第11列“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十五)第12列“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十六)第13列“应税营业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十七)第14列“营业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3列对应各行次×对应行次营业税税率。
行次填写说明 (一)“合计”行: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
本行第3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
本行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12+13a+13b。
(二)其他行次根据纳税人实际发生业务分项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