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流程
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例:北京(地区名)+某某(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资
◆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码 证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如新公司需领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准备以下材料:
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银行开户
◆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发票购用簿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开设纳税专户
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帐户管理卡。
填写纳税专户材料。
购买发票
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正式经营
◆ 全部注册公司事宜结束,企业进入正常经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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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主观: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办理的流程:1、核准公司的名称;2、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4、申领请组织代码;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6、银行开户;7、办理税务登记;8、办理海关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请问申请外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外资企业税务登记事宜
开业及注册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需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件、资料。
开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一般包括:
(一)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原件及章程批复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六)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七)生产、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八)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申请时领取);
(九)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一般包括:
(一)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原件及章程批复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七)分支机构或总机构章程;
(八)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申请时领取);
(九)总机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复印件;
(十)总机构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复印件;
(十一)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