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怎么申报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01 17:55:51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申报表填写

第1列“资产原值”: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5列“税收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8行至第14行、第26行第5列“税收折旧、摊销额”:填报享受相关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本列仅填报“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月份的金额合计。如,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发生本年度某些月份其“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其余月份其“税收折旧、摊销额”小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的情形,仅填报“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月份的税收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

第6列“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仅适用于第8行至第14行、第26行,填报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是指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摊销额。本列仅填报“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月份的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

第7列“加速折旧、摊销统计额”:用于统计纳税人享受各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优惠金额,按第5-6列金额填报。

第8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9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2-5列金额。

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填报说明有哪些?

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年第6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等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不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无需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等规定,上述政策仅适用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填报本表。

  (二)总体说明

本表主要目的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内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进行纳税调整,以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2)实施减免税核算。对本年度内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核算其减免税情况。

填报原则

  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应按以下原则填报:

  (1)按照上述政策,本表仅填报执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不执行上述政策的资产不在本表填报。

  (2)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大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该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摊销政策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对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1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

  (3)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小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不填报本表。资产折旧、摊销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和“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仍需根据该资产“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内最后一期折旧、摊销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政策的,若该资产本年符合第(2)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行次填报

第1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1.1行、第1.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同时发生多个事项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2.1行、第2.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二)列次填报

  列次填报时间口径: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仅填报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期间的金额;税收折旧、摊销小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的金额,不再填报本表。同时,保留本年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最后一期的本年累计金额继续填报,直至本年度最后一期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第1列“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2列“账载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额、摊销额。

第3列“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本列填报该资产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一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所有享受上述优惠的资产都须计算填报一般折旧、摊销额,包括税收和会计处理不一致的资产。

第4列“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规定的加速折旧、摊销方法计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和按上述文件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

  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在列次填报时间口径规定的期间内,根据会计折旧、摊销金额与税收加速折旧、摊销金额填报: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小于等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的“纳税调减金额”=“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账载折旧摊销金额”。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大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纳税调减金额”按0填报。

第6列“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结果填报。本列=第4-3列。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第1行=第1.1+1.2+…行。

第2行=第2.1+2.2+…行。

第3行=第1+2行。

第6列=第4-3列。

  (二)表间关系

  第3行第5列=表A200000第6行。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该怎么计算?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自从政策明确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扩大到全部制造业,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成为不少人的关注热点。

但对于政策究竟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加速折旧,申报中要注意什么?都比较模糊,今天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政策概述根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来看,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收入总额中扣除。

这意味着在使用初期摊销的折旧较多,税前就能扣除的较多,利润就变的较少,企业缴纳的税款也变少,有效的减少企业的资金压力。

税务总局先后于14、15年下发了两次文件明确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后来为了进一步减税降费,又对2018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提出了新的优惠政策。

最终在19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将该项优惠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详细的政策内容,大家可以参看下文的思维导图。

政策适用的范围大家可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制造业,如果日后相关部门更新了行业分类和代码,要依据新的规定。

因为多数企业存在多业经营的情况,为了方便大家,税务总局也提供了一条判断依据,将收入指标纳入判定指标: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适用该项优惠的固定资产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03、加速折旧方法根据《加速折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的一种来进行加速折旧,需要额外强调的是加速折旧的方法一旦确定,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变更的。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说明一下两种计算方法的区别:A制造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于年8月31日新购进一台设备用于研发,金额为600万元,同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经认证。

预计该设备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5万元,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该设备的折旧额。

1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改用年限平均法之前,固定资产的净值不考虑残值的影响。

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40%=240万元第二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40)×40%=144万元第三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40-144)×40%=86.4万元剩下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就是将第四个折旧年度的年初固定资产的净值在最后两年内进行均摊。

第四个折旧年度折旧额=第五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40-144-86.4-25)÷2=52.3万元2年数总和法在折旧开始时就需考虑残值对固定资产净值的影响。

预计使用的年数寿命总和=1+2+3+4+5=15第一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5)×5÷15=191万元第二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5)×4÷15=153万元第三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5)×3÷15=115万元第四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5)×2÷15=76万元第五个折旧年度折旧额=(600-25)×1÷15=38万元04、申报事项该项优惠政策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倘若预缴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百分比,企业自己可以进行合理的预估。

在汇算清缴时发现比例不符合规定的,一起调整。

另外在享受该项优惠时,不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只需要按照规定收集保存好相关的文件资料。

如果是在公告发布前没能享受到优惠,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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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和申报流程是什么

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纳税人,填报《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即视为履行备案程序,不需要另外单独备案。

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格。购进固定资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加速计提折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累计折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折旧调增怎么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折旧调增时,企业需在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填报相关情况:(1)第1列“资产原值”、填写固定资产原值,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写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