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税务筹划方法如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
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
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
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
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
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
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
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
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纳税筹划【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研究开发项目立项
要求: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企业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组成。董事会决议,由所有董事、财务部负责人参与。3、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为:研究开发项目名称、研究开发项目时间、研究开发项目预算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归集、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名单等等。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格式内容可到网上找,下同)。
研究开发项目预算编制。
研究开发项目组的编制和专业人员名单。
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归集(单独建立研究开发费用台账或形成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归集表)。
报税务机关备案:1、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4、研究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述】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适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关键掌握两点:一是账证健全、能够从不同会计科目中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的企业能够享受。二是亏损企业也能享受该项优惠。可以把加计扣除额计入企业当年亏损,并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在以后年度弥补。
研究开发费用的内容: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发生的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可以分成二块:
(一)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投入
直接投入。企业为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实验室里材料物品购置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人员人工。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设备折旧。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针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方面设计发生的费用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用。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与研发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托外单位研究开发或是与外单位合作开发实际支付的研究开发费用。
上述这些研究开发的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都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但是如果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我们认为还应同时符合几个条件:1、按照国家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规定执行。2、要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
操作程序:
企业自主立项。要求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要对研究开发的项目进行自主立项,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项。
备案。企业自主立项之后,应报送如下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1)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费用归集。从简化手续,有利于归集,又有利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原则上按项目分别归集,对研究开发项目比较多的企业可以按大项归集。试行用研究开发费发生情况归集表来取代用会计科目进行费用归集的办法。对归集表中的费用类别,可以按照上述几项费用类别。如果有些设备或人员分别用于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或是分别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或生产的,可以采用一定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比如按承担的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摊。
抵扣。已经进行备案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发生时,在预缴申报时,企业除了将研究开发费用据实扣除外,同时自主申报加计扣除,两者都直接在利润总额中扣除。但是要把研究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报税务机关。
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内容(税收筹划如何做步骤和目标)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1.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上寻找税务筹划空间 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分为两类: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为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低;法人企业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双重税收问题。如何选择需要根据企业的业务量和收入方式,合理选择税务筹划组织结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2. 从地域分布上寻找税务筹划空间 国家对税收洼地和部分高新技术园区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目的是吸引投资;此时,公司税务筹划时,可以合理选择这些优惠注册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业节省税收成本。 3. 在运营过程中,寻找税务筹划空间 通过仔细阅读国家税收政策,改变企业运营流程,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标准;例如,高新技术企业有额外的税收优惠;生产生活服务企业、国家特殊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国家减税政策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向标准化转型的优惠措施等等。
税务筹划如何做,做的过程中涉及的步骤内容目标 (1)收集税务筹划所需的信息(步骤和内容) 1.企业涉税情况和需求分析。不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纳税要求不同。在实施税收筹划活动时,首先要了解企业的以下基本情况:税务筹划的企业结构、经营盈利情况、公司高层的税务风险意识、企业节税环节的需求和目标等。 2.筹划企业所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了解企业相关行业的税收政策,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对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税收相关行为,对政府对税收筹划计划可能的行为做出合理的预期,以提高税务筹划的成功率。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最大化企业税后利润。在分析了上述收集到的信息后,我们可以确定税收筹划的每个阶段具体目标,并以此为标准设计税收筹划计划。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最小化税收负担和风险;最大化税后利润和资本时间价值。 税务筹划方案咨询(点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