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企业资质可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系统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大概分为3个步骤,具体如下:
进入官网首页,点击“企业数据”菜单。
进入“企业数据”页面之后,在红框位置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
输入查询完成后,会显示企业相关的信息。
扩展资料: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 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厂(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 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 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 计业务。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 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可以开展相应类别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国际承包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核批准,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招标经营为: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 招标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 行业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
江苏建筑企业资质可以办理了吗?可以办理了,现在江苏省已经可以新办和升级资质了。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审核。
(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有关要求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
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
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中建瑞通全国各地分部都能办理资质申请,百度搜索南京润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