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公司与公司之间,这些情况也导致了有的小型公司无法生存而最终破产,公司一旦破产,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指什么呢?大家有兴趣,可以跟随律霸小编阅读下文。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破产清算的程序该如何走
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其实,企业破产清算指企业破产后,由专门的人员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算,而破产清算的步骤首先就是要成立清算组,然后才能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其债权的,则不再对其进行偿还。我们还要注意,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的人员必须按照清算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关注的税收问题
公司注销税务清算怎么做公司注销税务清算清税手续是:1、首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股东、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组成。
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破产企业就开始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监管、清点、评估、处理以及分配等事项,此时清算组也有权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清算组的各种行为必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需要及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
清算组根据严格的计算后提出分配财产的方案来分配破产财产,并且需要参考债权人的意见,并上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
清算终结。
企业破产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财产分配完成,预示着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将被终止,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国税指的是国家税务系统,又称“中央税”,与“地税”对称,国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
国税是分税制的产物。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作用。
国税局主要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所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和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证券交易税等。
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税务清算指的是在公司解散后,为彻底结束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所有的财产和现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终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税务清算具体包括: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清算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2、特别清算,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超过实有资产的,依法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
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
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因企业经营不善或市场动荡,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持续经营,更有甚者被债权人追债,这时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只能宣告破产。
在企业申请破产的过程中,就会产生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步骤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组建清算组: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
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