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台收到私信有人问我们杭州本地通工商财税,公司在杭州,打算要迁移回自己外省的老家能不能迁移呢? 这个问题,想必大家也都有产生过这样的疑惑。在此,我们可以肯定的答复大家的就是:公司的可以迁移外省或者外市的哦。 相对而言,在同一个城市,换办公室了,变更地址,相对而言那是简单一些。毕竟这是跨省市了,肯定相比而言是要复杂一点咯。
下面就重点说一下,跨省迁移公司的流程: 1:在迁入地(需要签回的省市)当地工商局办理准迁入涵。 2:在回到原本企业登记的城市(例如:杭州)登记机关的工商局办理档案迁出手续。 3:等档案到了之后,办理变更登记,拿到新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的注销清税。(也可以提前在迁移档案之前办理) 5:在新的城市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发票,税控盘等手续。 6:公章的缴销以及新办。 7:企业的对公户注销以及新开。 8:其他许可证资质的注销及新办。
公司异地迁移需要什么手续首先就是要报备啦,先在迁入地找到一个真实的商用地址;办理准签函;把准签函寄到迁出地;在迁出地办理税务清查注销、工商迁出、银行注销;由两地工商局对接,把公司资料寄到迁入地;在迁入地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
准备材料: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迁入地地址合同及产证复印件 2、工商执照迁入 准备材料:工商准许迁出通知书、代码证及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股东方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其他文件材料。
税务迁出备案 准备材料:迁入地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税务迁出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税务迁入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新注册地址协议复印件。
公司搬迁到外地怎么办?公司迁移,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的同时分跨区或非跨区,具体如下:
正常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出具)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资料要求:
企业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变更,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变更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改制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跨区变更税务登记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市区各分局、各县(市)局税务分局之间纳税人发生因实际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从事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需要转至专业管理分局管理情形的,属于本业务范围。跨区变更登记业务包括迁出业务处理和迁入业务处理。对属跨市区、跨各县(市)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要求,由迁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迁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证明文件;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和代征票证等)。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请跨区税务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
(2)内部流转迁出分局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完成迁出资料的准备,以及迁出分局分管局长进行意见的签署。
(3)资料内部流转至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变更业务所涉及的系统操作。
(4)对纳税人持经迁出分局审核同意迁出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符合条件,行政审批中心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