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税务登记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5:46:00

法律分析: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

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等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规定免征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公司被吸收合并应何时办理税务及工商登出手续

公司被吸收合并应何时办理税务及工商登出手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登出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登出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登出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登出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档案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登出税务登记手续。 具体提交的资料,由于各地可能存在差异,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内资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合并公司工商登出是否需要提供清算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出需要提供清算报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出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如何办理工商税务手续 太牛x了。 吸收合并,有两种,一个是吸收和一个存续一个,登出。 另一种是两个都登出,然后新设一个。 工商手续简单,被吸收的按照登出办理备案,然后去税务请税,最后工商登出。 吸收别人的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收回投资。如果被吸收公司下面还有对外投资的公司,还要去办理孙子公司的股东变更。 至于你说的子公司吸收母公司,很新鲜,因为这和母公司吸收子公司实质上没有区别。但是看上去很奇怪

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登出登记义务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吸收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企业兼并,一个企业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企业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登出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工商登记已处于“吊销未登出”状态的公司,能否被吸收合并? 不能,改公司登记手续已经冻结

请问吸收合并税务登出程式,可否先工商登出?有经验可一起合作业务 一般而言,未税务清算不得办理工商登出。请参见《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援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公司被吸收合并,办理整套程式是怎样走? 您好: 1、董事会制定合并方案,并且提前拟定合并协议。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对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合并决议、公司在报纸上公告的证明以及债务清偿、债务担保的证明。

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登出登记的)的,被吸收企业办理登出登记后, 是的,只要被吸收企业办理了登出登记,其原有的资质证书也一并被登出,已经不再具备相应的效力,当然不能再用了。

企业吸收合并被合并方怎么登出处理 吸收合并的,登出原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资产和负债并入吸收企业核算

公司一股东被吸收合并登出后,怎样办理登出股东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最好找公司注册开发区办理,或者找可靠的财务代理去办。股权转让涉及税务方面的不办理好,你们公司以后很容易出问题的。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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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程序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7、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8、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9、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

企业重组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重组主导方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的《企业重组业务——企业合并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预备案通知书》后,通知被合并企业办理税务、工商注销登记。重组主导方在被合并企业办理完税务、工商注销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被

企业兼并重组的形式有哪些

企业兼并重组的形式有哪些1、承担债务式: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兼并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兼并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兼并企业的出资者;2、出资购买式: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3、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