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一、带齐 公司股权变更 的资料,到 公司注册地 工商局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之后去当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办理税务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的资料如下: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老 股东会决议 、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也需要变更。 5、 变更税务登记 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 未分配利润 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 缴纳个人所得税 25%) 可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6、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 (1.)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 (2).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 税务登记证 的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股东变更税务需要哪些手续法律主观: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必须先 办理营业执照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都变更完才能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所需资料有: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 工商局变更 后的核准通知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决议; 5、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务局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法律主观: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税务登记变更,要看具体情况: 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 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具体请查看下列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