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登录, 方法1: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页面左侧找到【套餐业务】,里面有一项【注销税务登记套餐】业务,直接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方法2:登录电子税务后,在页面最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在搜索到的相关业务中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再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步骤二:填写表单, 选择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和注销原因,再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和手机号码。
步骤三:注销指标检验, 1填写完表单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进行指标校验,纳税人若是不符合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承诺制即办注销的条件,就要按照一般的注销流程办理注销,不过可以继续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
注意: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的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大概需要3~5分钟的时间,指标结果才会出来。
切记频繁点击“下一步”。
2结果出来点击【确定】,然后可以自动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然后根据告知书要求准备的材料在线下进行办理。
3指标校验后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以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
注意:要当天带着承诺书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作废。
网上注销税务怎么注销网上注销税务注销流程如下:1、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网站首页的“电子税务局”栏目中选择“税务注销”;3、登录个人或企业用户账户后,选择“企业税务注销”或“个人税务注销”;4、填写并提交税务注销申请表,根据网站提示上传相关材料;5、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和处理结果,如有问题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沟通。
网上注销税务注销材料:1、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在表格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销事由、注销时间等内容;2、营业执照原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申请注销税务的证明;3、税务登记证原件: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申请注销税务的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申请注销税务的证明;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果企业有银行账户,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申请注销税务的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税务清单等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企业已经完成了纳税和账务结算等工作。
综上所述,网上注销税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沟通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电子税务局注销企业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一、登录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套餐业务”中的“注销税务登记套餐”,进入办理页面。
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填写表单1、选择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
注销指标检验1.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对于不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即办注销的纳税人,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进行办理注销。
但仍可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数据量较大,需要耐心等待3-5分钟,才能显示指标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下一步”)2.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按照未结事项告知书要求准备材料至线下办理。
3.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协同财务负责人,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承诺书自动作废,需重新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业务中打印承诺书)4.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当场办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部分未结事项网上办理 1.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验证结果”、“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2.查看具体校验未通过的指标,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
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
3.点击能够网上办理的对应事项,进入办理页面,填写表单、上传附列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使用CA证书签名,提交。
请按具体事项界面引导进行办理。
4.部分事项需要税务受理、办理,纳税人可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事项查询进行查询。
也可至我的待办中进行详情查询。
5.事项办理通过后,系统不会自动重新校验指标。
可在原先指标校验页面,点击最下方“重新验证”,可以重新进行指标校。
6.自动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下一步”,自动重新验证指标。
7.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办结注销前未办结事项,待所有事项办结后,即可直接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