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登记
个人在当月2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25日后办理的,登记所属期一般为次月开始征收(如特殊原因需当月参保的,需告知前台工作人员)。
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的,可到广州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无前置条件要求,参保人办理参保缴费时在广东省内无参保即可)。
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通过“广东税务”、“粤税通”小程序在线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无需去办税服务厅办理。
非本市户籍(含本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能预约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前台办理所需资料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和险种核定”事项的【办理资料】要求为准。
(二)签订ETS缴费协议
办理缴费登记后,个人须与开户银行签定ETS委托银行扣款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税务”自行签订《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到扣费银行确定后再交回协议。
前台办理所需资料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电子缴费协议”事项的【办理资料】要求为准。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以通过线上和办税服务厅两个渠道办理,疫情期间我们推荐通过“非接触式”线上方式办理。
已签订《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的参保人,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有足够费款的余额,且扣费后余额为一元以上,税务机关从每月16日起会进行自动划扣。
注:如特殊原因划扣失败,缴费人可以能用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聚合支付等)缴费方式在“广东税务”、“粤税通”、“粤省事”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清缴社保费”;也可到税务机关门前POS刷卡或者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