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作日。
建筑业企业分立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1、企业网上填写资质申请表。
网上资质申请表上报,上报部门选择注册地市级或县级。
网上申请表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申请材料装订2份。
把资质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送注册地市、县建委(建设局)或相关专业厅局。
县建委(建设局)或相关专业厅局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和加盖公章的资质申请表报省政府政务大厅建设厅行政审批办。
省建设厅审查合格后打印证书,同时收回原证,不合格,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搜集信息阶段
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资质申报相关网站和申报条件,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资料。
具体位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准备人员配备以及准备资料
根据资质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标注“注意”的地方一定仔细查看。所有要求盖章的资料都必须加盖清晰红章,不能复印。最后资料都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做成卷宗形式。
公司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即可。
财务包括:验资报告、资质申报时当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表,这部分资料都须请财务准备。
业绩是指:按照资质标准准备相应的工程业绩资料。
人员包括:建造师、职称、八大员、技术工人等,对应不同的资质有相应的人员标准以及数量要求。
设备是指:一些特殊资质需要设备要求。
提交材料申报阶段
申报资料一定要齐全并且准确无误,公司资质、业绩、人员资料、设备等须带原件审核。注意提交申报的时间,一旦错过时间就会延后一个月。
扩展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A施工总承包设有12个类别,一般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B专业承包设有36个类别(一级、二级、三级);
C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办理时间及有效期:
三级资质办理时间:3-4个月左右
二级资质办理时间:4-5个月左右
资质有效期:5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
山东省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您好!
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 :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资质升级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3. 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提交材料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
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