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季度的销售收入超过9万元,是按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不是部分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不影响次月的免税。同样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
小规模超过9万如何交税增值税:这个要看季度收入是否是超45万且开的是普票,要是没有超过且开的普票免增值税,要是超过45万或是专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今年疫情有征收率优惠。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附加税:看是否超过月收入10万,未超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超过正常缴纳,但小规模可享受减半征收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该减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小规模纳税人超过9万怎么交税法律主观:未达增值税起征点有纳税人,可以暂时 免征增值税 。对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应当就全部经营收入计算征收税款。在规定起征点为每月30000元的情况下,未达30000元的暂不征税。如果经营收入为60000元,则应当按60000全额计征税款。《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法律客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