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1、 公司 出资购 买房 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 股东 ,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 》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 外资企业 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 企业所得税 时又未做 纳税 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 关税 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 社保 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12、 商业保险 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 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 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 增值税 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18、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印花税 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 购销合同 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房产税 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第三方信息暴露房企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酒店业需防范四大税务风险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积极配合稽查有利于防控税务风险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成熟企业的必然选择
如何防范税务稽查风险(二)处理好税务稽查的接待问题后,企业要重视税收自救措施。
一般情况下,企业面临税务稽查都会存在纳税风险,很多企业因为税务稽查陷入风险的泥潭中难以自拔。
有位企业家说过:面对危机,重要的是坚持和自救。
因此企业应该学会自救,唯有自救才能真正摆脱纳税风险。
理解税务稽查的意图面对税务稽查,纳税人最重要的是理解税务稽查的意图。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已经入驻企业,而企业管理人员还不明白此次税务稽查的主要意图,则企业很可能会措手不及,出现难以规避的税务风险。
根据检查的目的不同,税务稽查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常规检查,是税务稽查部门的主要日常工作。
一般来说,日常检查就是履行公务,没有确定的或实质性目的。
纳税人对此只要认真应对便可,一般日常检查没有什么大的纳税风险。
专项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辖区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的纳税人、特定的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检查。
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个人所得税检查、房地产行业检查等。
一般来说,纳税人只要满足专项检查的范围,就会受到检查,而专项检查一般也没有多大风险。
但如果纳税人违规操作,也面临一定的风险。
专案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所进行的调查处理。
专案检查一般针对较为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重点突出。
如果纳税人被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专案检查,一般都会存在较为重大的违法事件,可能涉及到较大的纳税风险。
(二)争取时间,开展自查税务稽查对于纳税人来说,意味着风险和责任。
纳税人面对税务稽查降低风险的重要自救措施之一是争取时间,开展自查。
争取时间,开展自查一般能够控制或化解一部分纳税风险。
(三)行使权利,维护权益在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可以利用所拥有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在对某医疗单位进行税务稽查时,正在审查账簿的稽查人员看到该单位法人代表的夫人提着手提包匆忙外出,就请夫人打开提包看,于是从手提包中看到了银行存折和印章。
稽查人员根据这些存折和印章到银行调查,最后发现逃税证据,这是从私人物品开始发觉逃税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对私人物件调查时,该法人代表愤怒地大声喊道:“我要向法院提出控告!”那么,对个人物品能不能进行检查呢? 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税务稽查人员搜查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检查个人物品的,必须得到个人的允许。
税务稽查人员请夫人自己把提包打开,就清楚地表达了他的意思。
假设说,即使得到了对方的同意,也应该由夫人自己动手打开提包。
如果夫人认为这是私人物品和调查没有关系,也可以明确地予以拒绝。
纳税人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原则,对于税务稽查的质问虽然有回答的义务,但是,行使税务稽查权时如果导致纳税人的交易活动停止,使其失去交易对象或银行对其信任,或者使其私生活受到严重损害,即可认为税务稽查越权了。
(四)税企沟通,争取主动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人际交往,深谙交往之道,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也是如此。
企业应该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接触,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如果能够保持良好的税企关系,企业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提供的灵活性合理降低税负和纳税风险,并且能够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如果税企关系处理不好,就会被税务机关作为反避税重点或稽查对象。
同时,纳税人和税务稽查人员交往,应该做到不亢不卑,并且争取主动。
在税务稽查中要多向税务部门反映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困难之处,多与稽查人员沟通,多对相关问题作出有利的解释,争取纳税和稽查问题处理方面的主动。
企业在应对一些税务风险该如何处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控审计与监督,达到控制税务风险的目的。针对税务风险管理中监控环节,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制定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应对税务风险的发生。
定期评估税务风险
企业要定期开展税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提出有效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撰写税务风险评估报告,对发现的税务风险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便于领导者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税务风险的发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定期开展税务风险内部审计
定期审计检查税务风险评估报告中的问题,促进税务风险防范责任,推动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企业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正确认定,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项目,税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管理部门同时也要接受税务机关的核实审查。
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素质水平
企业不但要加强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而且还要不断提升涉税人员的道德素质,最大限度发挥涉税人员在企业中的作用,合理避税,规避风险。
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税务风险意识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税务风险知识培训,针对税务风险方面的问题和相关应对措施,对涉税人员进行集中讲解,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税务风险应对能力。